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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日李进琪来找他,说要他一块去泡个妞来玩玩,还说这些少女都是处子,跟她们过一夜脱了童子身,也不会吃亏。
他不过十七岁,对女色一事还不怎么上心,闻言不由皱皱眉道:“你别玩火自残,这些女子身份都不一般,其中还有二哥看中的,要是一不小心惹恼了二哥,他的脾气可不好。”
李进琪笑道:“我就跟她们玩玩而已,也不上她们,再说,二爷看中的都留起来了,那个叫银月的自是讨爷喜欢的,都放一处了。”
那会儿他也没想到其中会有春心,似乎怎么看她都不像二哥会看上的类型。她太瘦,胸也不够大,脾气还太臭。
当然这些话自然不敢跟她说的,听她问起,只道:“我不知道,这都是别人做的主,我平时都不管事的。”
春心吸了口气,“那你能告诉我,你二哥是什么人吗?”
“这个……真不能。”他低下头,不敢泄露二哥的身份。这一次做的事太荒唐,若传出去,让人知道他们兄弟做了什么,都要受重罚的。
春心磨了磨牙,又问他,“那天带你走的人是谁?”
“是我大哥。”
现在这个是二哥,上次的是大哥,刚才那些人叫他三爷,看来他排行第三了。其实他不肯说他们的身份,她也隐隐猜出一点,上一世时似乎听他那个随身侍卫叫了他一声“王爷”,这么算起来,那两位恐怕也是皇上的儿子。当今圣上有五个儿子,按年岁排,应该一个是齐王,一个是端王,他这会儿还没封王,但早晚有一天会封的。
想到那年他出现在村子里的惨样,不免心中对他有些怜惜,即便身为皇亲国戚,生活也未必能如心意的。
轻声问:“那日他把你带回去,可有……对你不利。”
“还好吧。”明焕回想这三年过得日子,虽然每天锦衣玉食的,但他依然会经常想起那个小村子,想起村西的槐树,想起在槐树上摘槐花的她。
春心也想到他临走时,都没吃上她做的槐花菜,心里更觉难受。
满怀歉意道:“那时候实在迫不得已,你不要怪我。”
明焕摇摇头,“不怪你,你一家一小小农户,怎么可能斗得过他们?”
这个“他们”含义颇深。
她忽的跳起脚来,“不怪?那你还撕了银票?”那可是一百两啊,他们家一年也挣不出这么多。
看她肉痛的样子,他不由笑起来,“那时候我不知自己会怎么,怕你跟我牵扯太近了,会被人利用,才故意难为你的。”
春心知道他没说谎,身为皇家人本就有许多身不由己,经常被人算计来,算计去,甚至有时候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算计死了。
看他一身锦衣玉服,与在村子里时完全不一样,这几年应该混得还不错,没被那些亲戚们摆弄死,也没个大病小灾的。
她心中感慨,他很好,一切都很好,那就行了。
明焕也在看她,摸着下巴上一眼下一眼打量她,突然道:“那天隔着帘子也没瞧清你,倒没想到三年没见,你出落的这么标致了。你那天唱得歌也好,唱得小爷我心痒难耐,倒有些喜欢你了。”
春心“呸”了他一声,几年没见,他从哪儿学了这么个流里流气的样?
明焕也不恼,嬉笑道:“我就喜欢你这个泼辣的小模样,家里那些女人都没意思,见到小爷连口大气都不敢出,没意思透了。”
她忽然想起一事问:“那天送我衣服首饰的可是你?”
“那当然,否则你以为谁会这么好心?”
本来这回出来看那些公子们寻花问柳,觉得怪没意思的。刚巧那天在平城府衙门口看见戴着狐狸耳朵的她,顿时觉得精神头儿上来了。
那会儿他第一眼还没认出她来,只是觉得她眼熟,待看见后面的红霓,才想起这是她。心里万分感慨,竟没想到那个乡下土妮,打扮起来也挺吸引人的。只是身上衣服太差!
他越看越不顺眼,这才让人在平城最好的裁缝店和首饰店,买了一套给她送去。还有那双绣花鞋,是他亲手挑的,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她在槐花树下,脱下磨破的布鞋的样子。
不过……这丫头显然没把他的心意当回事,不仅一件都没戴出来,还把他精心挑选的珠花送给了红霓。
一想到这个,心里又冒出一团火,咬牙道:“你个臭丫头,我送你的珠花呢?”
春心叹口气,“让红霓偷走了。”她把丢衣服首饰的事说了,又说红霓拿了她的东西去变卖,只留了一朵珠花。
明焕冷嗤,“这丫头还真是死性不改。”
想了想心中不禁懊恼,“这都怪我,... -->>
那一日李进琪来找他,说要他一块去泡个妞来玩玩,还说这些少女都是处子,跟她们过一夜脱了童子身,也不会吃亏。
他不过十七岁,对女色一事还不怎么上心,闻言不由皱皱眉道:“你别玩火自残,这些女子身份都不一般,其中还有二哥看中的,要是一不小心惹恼了二哥,他的脾气可不好。”
李进琪笑道:“我就跟她们玩玩而已,也不上她们,再说,二爷看中的都留起来了,那个叫银月的自是讨爷喜欢的,都放一处了。”
那会儿他也没想到其中会有春心,似乎怎么看她都不像二哥会看上的类型。她太瘦,胸也不够大,脾气还太臭。
当然这些话自然不敢跟她说的,听她问起,只道:“我不知道,这都是别人做的主,我平时都不管事的。”
春心吸了口气,“那你能告诉我,你二哥是什么人吗?”
“这个……真不能。”他低下头,不敢泄露二哥的身份。这一次做的事太荒唐,若传出去,让人知道他们兄弟做了什么,都要受重罚的。
春心磨了磨牙,又问他,“那天带你走的人是谁?”
“是我大哥。”
现在这个是二哥,上次的是大哥,刚才那些人叫他三爷,看来他排行第三了。其实他不肯说他们的身份,她也隐隐猜出一点,上一世时似乎听他那个随身侍卫叫了他一声“王爷”,这么算起来,那两位恐怕也是皇上的儿子。当今圣上有五个儿子,按年岁排,应该一个是齐王,一个是端王,他这会儿还没封王,但早晚有一天会封的。
想到那年他出现在村子里的惨样,不免心中对他有些怜惜,即便身为皇亲国戚,生活也未必能如心意的。
轻声问:“那日他把你带回去,可有……对你不利。”
“还好吧。”明焕回想这三年过得日子,虽然每天锦衣玉食的,但他依然会经常想起那个小村子,想起村西的槐树,想起在槐树上摘槐花的她。
春心也想到他临走时,都没吃上她做的槐花菜,心里更觉难受。
满怀歉意道:“那时候实在迫不得已,你不要怪我。”
明焕摇摇头,“不怪你,你一家一小小农户,怎么可能斗得过他们?”
这个“他们”含义颇深。
她忽的跳起脚来,“不怪?那你还撕了银票?”那可是一百两啊,他们家一年也挣不出这么多。
看她肉痛的样子,他不由笑起来,“那时候我不知自己会怎么,怕你跟我牵扯太近了,会被人利用,才故意难为你的。”
春心知道他没说谎,身为皇家人本就有许多身不由己,经常被人算计来,算计去,甚至有时候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算计死了。
看他一身锦衣玉服,与在村子里时完全不一样,这几年应该混得还不错,没被那些亲戚们摆弄死,也没个大病小灾的。
她心中感慨,他很好,一切都很好,那就行了。
明焕也在看她,摸着下巴上一眼下一眼打量她,突然道:“那天隔着帘子也没瞧清你,倒没想到三年没见,你出落的这么标致了。你那天唱得歌也好,唱得小爷我心痒难耐,倒有些喜欢你了。”
春心“呸”了他一声,几年没见,他从哪儿学了这么个流里流气的样?
明焕也不恼,嬉笑道:“我就喜欢你这个泼辣的小模样,家里那些女人都没意思,见到小爷连口大气都不敢出,没意思透了。”
她忽然想起一事问:“那天送我衣服首饰的可是你?”
“那当然,否则你以为谁会这么好心?”
本来这回出来看那些公子们寻花问柳,觉得怪没意思的。刚巧那天在平城府衙门口看见戴着狐狸耳朵的她,顿时觉得精神头儿上来了。
那会儿他第一眼还没认出她来,只是觉得她眼熟,待看见后面的红霓,才想起这是她。心里万分感慨,竟没想到那个乡下土妮,打扮起来也挺吸引人的。只是身上衣服太差!
他越看越不顺眼,这才让人在平城最好的裁缝店和首饰店,买了一套给她送去。还有那双绣花鞋,是他亲手挑的,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她在槐花树下,脱下磨破的布鞋的样子。
不过……这丫头显然没把他的心意当回事,不仅一件都没戴出来,还把他精心挑选的珠花送给了红霓。
一想到这个,心里又冒出一团火,咬牙道:“你个臭丫头,我送你的珠花呢?”
春心叹口气,“让红霓偷走了。”她把丢衣服首饰的事说了,又说红霓拿了她的东西去变卖,只留了一朵珠花。
明焕冷嗤,“这丫头还真是死性不改。”
想了想心中不禁懊恼,“这都怪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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