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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欣在培训员工的时候,庄楚楚也是其中的一员,她本来就长得相当有韵味,经过一番调理之后,干练之中透出的女人味更足。站在程志超的角度,略显清瘦的背影下部,竟然有一个惊人浑圆的翘臀。走起路来,臀波荡漾,看起来触目惊心。
程志超看了几眼之后,越看越是心惊,咳嗽了两声之后,急忙将目光转向了别处,转而打量店内的装修。
看得出来,刘欣在这个店里注入了相当大的心血,整个装修风格采用的是欧式风格,虽然整体看起来比较高档,但是程志超却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是细节方面却引起了他的注意。从一楼走到三楼,程志超突然发现,整个装修完全是以细节取胜,大到一个装饰物的摆放,小到楼梯扶手的选择,无不独具匠心。种种细节综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
和一楼二楼的华丽相比,由于三楼是办公区,装修看起来就简约了许多,还没等程志超从视觉反差中调整过来,庄楚楚已经领着他来到一个房间外面,伸手轻轻叩了几下门。
程志超抬起头,看到门上挂着的“总经理”三字标牌的时候,忍不住露出了笑容。接着,只听得刘欣在屋里叫道:“请进。”
庄楚楚伸手推开了门,却没有进去,只是冲着程志超点了一下头,转身又向楼下走去。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一句废话,让程志超不禁赞叹两声:这种人才是新时代的职业女性,说话办事,绝不拖泥带水。
迈步进屋,这才发现和这位庄领班相比,两位老总就显得没有那么干练了。屋内是一张极大的办公桌,几乎占了整个办公室五分之一的空间。其他空间则摆放了几株怪模怪样,看起来像玉米一样的绿色植色物,办公桌的侧方摆放了一张又长又大的真皮沙发,此时两位老总正一个坐在沙发上,一个站在沙发前,双手按着坐着的那位的肩膀上,看起来似乎正在替人家按摩。
刘欣和方晓晨听到敲门声,只以为是庄楚楚,扭头一看,没想到却是程志超。刘欣倒没有表现得太过份,只是笑了一下,将手从方晓晨的肩膀上拿了下来,打了声招呼:“这么早就来了?”
方晓晨却欢呼一声,从沙发上蹦了起来,跳到了程志超的面前,先来一个熊抱,然后拉着他的手打量了一下他的衣着打扮,脸上笑靥如花:“哟,打扮了?”
“本来不用打扮也是这么帅的,可是咱爸马上就要到了,怎么也得给他老人家留一个好印象,特地打扮了一下,怎么样?可以吧?”
“还将就,算你有心。”方晓晨皱了皱鼻子,对程志超今天的表现很满意,拉着他的手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你先休息一下,一会给你看样东西。”
“什么东西?”
方晓晨和刘欣相视一笑,没有说话。方晓晨走到刘欣的办公桌前,伸手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纸轴,神秘兮兮的拿到程志超面前:“你猜这是什么东西?”
“一看就是字画什么的,打开我看看写的什么。”
方晓晨嘻嘻笑道:“我是让你猜这是谁送来的。”
“你们那么有门路,这么大规模的店都能开得起来,我上哪去猜去?”程志超伸手将那个纸轴接了过来,一边打开,一边问道:“刚才我看了一下,你们这个店的规模可真不小,开这个店,投资得相当可观吧?”
“还行,连装修带员工培训,再加上上上下下跑关系,总共也不过才花了不到三百万而已,比预期的省了五分之一。”
程志超大吃一惊:“三……三百万?”
“怎么了?几百万就把你弄成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我的老天爷,别说几百万了,就算是几十万我都弄不到,你倒好,几百万花出去开了这么一个店,居然还是一副漫不经心的口气,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方晓晨叹了一口气:“谁让孙叔心疼女儿呢,孙叔算是比较早上岸的,这些年折腾的钱,一大半都扔到这里了。再加上我又从我老爸那里弄了一些,总算是可以过过老板瘾了。”
程志超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别说,孙叔还是挺有实力的哦。”
刘欣嘿嘿两声:“再有实力,也没有你老丈人有实力。这三百万,你老婆从你老丈人那里拿了三分之一,头天说的,第二天钱就到位了。我那二百万,可是足足过了一个来月才到位。”
“一个月到位也够让我震撼的了,换了我们家老爷子,一年也未必能到位。”
“你们老爷子有你们老爷子的优势,不可同日而语。”刘欣摇头晃脑的说道,一边用眼神示意程志超将那幅字画快点打开。
程志超苦笑两下,将字画展开。所谓的字画,其实也就是在一张宣纸上写几个字而已,他对书法是外行,再有名气的书法家写出来的字,他也看不出门道,只能看看热闹而已。
打开之后,仔细端详,长三尺,宽一尺四寸的一张上好宣纸上龙飞凤舞的写着“世间花叶不相伦,花入金盆叶作尘”十四个大字。字体是草书,好坏与否,程志超是两眼一抹黑,压根就看不出来,不由得摸了摸鼻子:“从哪弄的这么一幅字画?”
“看落款。”
程志超依言向字画后面的落款看了一眼,等到看到落款的名字之后,不由得身子一震:“这个人我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说过。”
刘欣又气又好笑:“你这人哪,精明的时候,比谁都精明,糊涂的时候,比谁都糊涂。此人和你在一个院里住了好几年,人家的大号,你竟然‘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说过’。”
“啊。”经她一提醒,程志超总算是想起来了,落款那人的确是和他在一个院里住过好几年,不过却是在程志超小时候,等到程志超长上初中的时候,写字那人就已经离休,搬出了家属院,住到了别处。印象中这位老干部没有别的爱好,唯独爱写毛笔字,据说在战争年代就已写得一手好字闻名,只不过写的是隶书。中年之后,改写草书。几十年下来,功底果然深厚,据说在离休之前就是全... -->>
刘欣在培训员工的时候,庄楚楚也是其中的一员,她本来就长得相当有韵味,经过一番调理之后,干练之中透出的女人味更足。站在程志超的角度,略显清瘦的背影下部,竟然有一个惊人浑圆的翘臀。走起路来,臀波荡漾,看起来触目惊心。
程志超看了几眼之后,越看越是心惊,咳嗽了两声之后,急忙将目光转向了别处,转而打量店内的装修。
看得出来,刘欣在这个店里注入了相当大的心血,整个装修风格采用的是欧式风格,虽然整体看起来比较高档,但是程志超却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是细节方面却引起了他的注意。从一楼走到三楼,程志超突然发现,整个装修完全是以细节取胜,大到一个装饰物的摆放,小到楼梯扶手的选择,无不独具匠心。种种细节综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
和一楼二楼的华丽相比,由于三楼是办公区,装修看起来就简约了许多,还没等程志超从视觉反差中调整过来,庄楚楚已经领着他来到一个房间外面,伸手轻轻叩了几下门。
程志超抬起头,看到门上挂着的“总经理”三字标牌的时候,忍不住露出了笑容。接着,只听得刘欣在屋里叫道:“请进。”
庄楚楚伸手推开了门,却没有进去,只是冲着程志超点了一下头,转身又向楼下走去。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一句废话,让程志超不禁赞叹两声:这种人才是新时代的职业女性,说话办事,绝不拖泥带水。
迈步进屋,这才发现和这位庄领班相比,两位老总就显得没有那么干练了。屋内是一张极大的办公桌,几乎占了整个办公室五分之一的空间。其他空间则摆放了几株怪模怪样,看起来像玉米一样的绿色植色物,办公桌的侧方摆放了一张又长又大的真皮沙发,此时两位老总正一个坐在沙发上,一个站在沙发前,双手按着坐着的那位的肩膀上,看起来似乎正在替人家按摩。
刘欣和方晓晨听到敲门声,只以为是庄楚楚,扭头一看,没想到却是程志超。刘欣倒没有表现得太过份,只是笑了一下,将手从方晓晨的肩膀上拿了下来,打了声招呼:“这么早就来了?”
方晓晨却欢呼一声,从沙发上蹦了起来,跳到了程志超的面前,先来一个熊抱,然后拉着他的手打量了一下他的衣着打扮,脸上笑靥如花:“哟,打扮了?”
“本来不用打扮也是这么帅的,可是咱爸马上就要到了,怎么也得给他老人家留一个好印象,特地打扮了一下,怎么样?可以吧?”
“还将就,算你有心。”方晓晨皱了皱鼻子,对程志超今天的表现很满意,拉着他的手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你先休息一下,一会给你看样东西。”
“什么东西?”
方晓晨和刘欣相视一笑,没有说话。方晓晨走到刘欣的办公桌前,伸手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纸轴,神秘兮兮的拿到程志超面前:“你猜这是什么东西?”
“一看就是字画什么的,打开我看看写的什么。”
方晓晨嘻嘻笑道:“我是让你猜这是谁送来的。”
“你们那么有门路,这么大规模的店都能开得起来,我上哪去猜去?”程志超伸手将那个纸轴接了过来,一边打开,一边问道:“刚才我看了一下,你们这个店的规模可真不小,开这个店,投资得相当可观吧?”
“还行,连装修带员工培训,再加上上上下下跑关系,总共也不过才花了不到三百万而已,比预期的省了五分之一。”
程志超大吃一惊:“三……三百万?”
“怎么了?几百万就把你弄成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我的老天爷,别说几百万了,就算是几十万我都弄不到,你倒好,几百万花出去开了这么一个店,居然还是一副漫不经心的口气,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方晓晨叹了一口气:“谁让孙叔心疼女儿呢,孙叔算是比较早上岸的,这些年折腾的钱,一大半都扔到这里了。再加上我又从我老爸那里弄了一些,总算是可以过过老板瘾了。”
程志超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别说,孙叔还是挺有实力的哦。”
刘欣嘿嘿两声:“再有实力,也没有你老丈人有实力。这三百万,你老婆从你老丈人那里拿了三分之一,头天说的,第二天钱就到位了。我那二百万,可是足足过了一个来月才到位。”
“一个月到位也够让我震撼的了,换了我们家老爷子,一年也未必能到位。”
“你们老爷子有你们老爷子的优势,不可同日而语。”刘欣摇头晃脑的说道,一边用眼神示意程志超将那幅字画快点打开。
程志超苦笑两下,将字画展开。所谓的字画,其实也就是在一张宣纸上写几个字而已,他对书法是外行,再有名气的书法家写出来的字,他也看不出门道,只能看看热闹而已。
打开之后,仔细端详,长三尺,宽一尺四寸的一张上好宣纸上龙飞凤舞的写着“世间花叶不相伦,花入金盆叶作尘”十四个大字。字体是草书,好坏与否,程志超是两眼一抹黑,压根就看不出来,不由得摸了摸鼻子:“从哪弄的这么一幅字画?”
“看落款。”
程志超依言向字画后面的落款看了一眼,等到看到落款的名字之后,不由得身子一震:“这个人我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说过。”
刘欣又气又好笑:“你这人哪,精明的时候,比谁都精明,糊涂的时候,比谁都糊涂。此人和你在一个院里住了好几年,人家的大号,你竟然‘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说过’。”
“啊。”经她一提醒,程志超总算是想起来了,落款那人的确是和他在一个院里住过好几年,不过却是在程志超小时候,等到程志超长上初中的时候,写字那人就已经离休,搬出了家属院,住到了别处。印象中这位老干部没有别的爱好,唯独爱写毛笔字,据说在战争年代就已写得一手好字闻名,只不过写的是隶书。中年之后,改写草书。几十年下来,功底果然深厚,据说在离休之前就是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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