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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跳跃,菜市场总是城市最先苏醒的地方,所有的喧闹从那地方开始。
周洛冰挑选了新鲜的蔬菜,提着大袋小袋往家走,由于天气很好,昨晚过“渡劫飞升”又很顺利,加上想明白躲避“汐风无痕”的寻找是无济于事的。于是,在这个清晨醒来,她忽然觉得很轻松。
于是,她不觉哼起歌来:“谁在我第一个秋,为我埋下一个梦,一杯酒,酿多久,才有幸福的时候,一路上往事如风,半生情谁来左右,女人哪,别无他求,贪一次真的永久.....”
随口一哼,便是梅艳芳的《女儿红》。由于陈汐华喜欢梅艳芳的歌曲,她也开始听。最开始,并不喜欢梅艳芳那粗粗的嗓音,可是后来便是真的喜欢了。看她的传记,看她的喜怒哀乐,一生得不到的爱情。于是,她再仔细去听,就听懂那些歌里蕴含了灵魂式的东西。
她听梅艳芳的歌会很感性,会细细品那歌词后的悲伤、无奈、从容、大气、坚强以及对生命的热爱。
这些都是陈汐华给她的影响,在她生命里打下的烙印。
梅艳芳的所有歌曲,她惟独喜欢这首《女儿红》,总觉得是梅艳芳歌曲里少有暖意的歌曲,当然那一首《亲密爱人》与《一生爱你千百回》除外,她总觉得那样的甜蜜不属于梅艳芳,那样的歌曲有粉饰太平的嫌疑。
周洛冰这个早晨,心情颇好。转过牌坊走了几步,她一眼就看到停在不远处的车,脚步一顿,心里没来由的紧张。
那分明就是陈汐华的车。就像是在人潮汹涌里,她能一眼看到陈汐华一样,就算在周遭的车来车往里,她也能一眼认出他的车来。
这里算是老街,也是旧小区,车位不够,于是政府在街道两侧划定区域作为车辆停放处。
周洛冰知晓陈汐华在锦城有几辆车,他平素出门开的是一辆别不招眼的别克。她来锦城几次,他带她出去,都是开这一辆别克。一来二去,那车牌号码、车型都都烂熟于心。
当然,他的车牌号码并不是什么特别号码,拿他的话说:“我现在跟陈家没什么关系,我就是我,现在还在创业的老年人啊。”
是的,他在锦城做真真正正的普通人。他曾说:“我想看看,离开陈家,我能走多远,我到底有什么能力。”
周洛冰不知道他到底为什么执意离开陈家,离开卫戍。其实,以他的功绩,若是留在卫戍,过不了几年就会如同现在的许仲霖、叶瑾之那样调入别的重要位置,在军中独当一面,风光无限。并且,周洛冰一直认为陈汐华是天生适合运筹帷幄的那种人,身上有一种特有的硬气与傲气,同时又兼具一种真正世家子弟特有的大气与典雅。
她几次想问,但是她不敢问。怕一问,就揭开了他的伤。她看着他的背影,看着他常常若有所思的神色,她都觉得这个男人一定有某段哀伤的过去,可能是不可触碰的禁忌。而自己现在还触碰不起。
这一刻,原本以为他会忙一阵子,至少也得是一两天,却没想到在这个天刚刚明亮的清晨,却在自己住所的楼下看到他的车。
周洛冰这一刻,觉得心潮起伏,居然有些手足无措。
她站在原地,咬了咬唇,这才稳住自己,平复下情绪,自语:傻瓜,你还这样紧张做什么。你还看不透么?他那样关心你,也不过是当你是妹妹,当你是这污浊世间唯一对他无所企图的女子罢了。
平复下心情,她提着熟菜走到他的车边,努力往里面看。她才略略弯下腰,他的车窗却徐徐落下,脸上全是灿烂明净的笑,眼里十分惊喜,他笑着喊:“洛儿,你这么早。”
“呵,人说要了解一个城市,就要首先了解这个城市的早市。我早些去买菜呢。”她调皮地说。然后看到陈汐华脸上的疲惫,像是夜里来这里,然后就睡在了车里。
“你呀,越来越调皮了。”他语气很轻。
“三哥是来看我的么?”周洛冰笑嘻嘻地说。“嗯。凌晨刚回锦城,就过来,想等你一起吃早餐。”他云淡风轻地说,抬手看了看表,有些惊讶,“这么早。你就起床去买菜?”
“哦,我来看看早市。”周洛冰扯谎也不脸红,很理所当然的态度。
“洛儿长大了。总觉跟以前不一样了。”他说,又离了离自己的衣衫。
“人总是要长大的。”周洛冰说,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昔年,自己想的就是长大,嫁给这个男人,那样心无旁骛地认为:只要自己努力就可以心想事成。但长大之后发现,很多事都是事与愿违,并不能如愿以偿。
陈汐华也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略微尴尬地笑笑,那脸上的疲惫就更明显了。
“三哥,如果不饿,就去家里坐坐,在我家吃早饭,怎么样?”她觉得站在这长街上说话,总不是个事。
“好,我尝尝洛儿的手艺。”他转身打开车门,拿了手提包、手提电脑以及七七八八的礼物盒子。
周洛冰顿时傻眼,他却是轻笑,说:“去了趟京城,想到你和叔叔阿姨搬家过来,总得要送点欢迎礼物的。”
“你对我要这样客气了么?”周洛冰忽然有点怒。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何,总是对于他这样做,有点怒。
这一怒,陈汐华也十分讶异,但他毕竟是十分聪明的男人,立刻就知晓她是觉出这送礼物让人感觉生分,于是立刻说:“傻丫头,我是想给你礼物,没有别的意思。你呀,怎么这样敏感了。”
“对不起,让三哥见笑了。”周洛冰低着头,也觉得自己太不应该,在面对陈汐华时,居然差点失了分寸。
“走吧。我要尝尝洛儿的手艺。”陈汐华快步往小区里走,竟然轻车熟路,看来之前陈敏华找住所,陈汐华也是来看过的。
蹑手蹑脚回家,家里人都没起床。父母最近是不用做生意,妈妈在养病,爸爸总是很晚才能入睡,早上自然会晚起。萧芳芳这家伙原本就是早睡晚起的料。
周洛冰将菜... -->>
日光跳跃,菜市场总是城市最先苏醒的地方,所有的喧闹从那地方开始。
周洛冰挑选了新鲜的蔬菜,提着大袋小袋往家走,由于天气很好,昨晚过“渡劫飞升”又很顺利,加上想明白躲避“汐风无痕”的寻找是无济于事的。于是,在这个清晨醒来,她忽然觉得很轻松。
于是,她不觉哼起歌来:“谁在我第一个秋,为我埋下一个梦,一杯酒,酿多久,才有幸福的时候,一路上往事如风,半生情谁来左右,女人哪,别无他求,贪一次真的永久.....”
随口一哼,便是梅艳芳的《女儿红》。由于陈汐华喜欢梅艳芳的歌曲,她也开始听。最开始,并不喜欢梅艳芳那粗粗的嗓音,可是后来便是真的喜欢了。看她的传记,看她的喜怒哀乐,一生得不到的爱情。于是,她再仔细去听,就听懂那些歌里蕴含了灵魂式的东西。
她听梅艳芳的歌会很感性,会细细品那歌词后的悲伤、无奈、从容、大气、坚强以及对生命的热爱。
这些都是陈汐华给她的影响,在她生命里打下的烙印。
梅艳芳的所有歌曲,她惟独喜欢这首《女儿红》,总觉得是梅艳芳歌曲里少有暖意的歌曲,当然那一首《亲密爱人》与《一生爱你千百回》除外,她总觉得那样的甜蜜不属于梅艳芳,那样的歌曲有粉饰太平的嫌疑。
周洛冰这个早晨,心情颇好。转过牌坊走了几步,她一眼就看到停在不远处的车,脚步一顿,心里没来由的紧张。
那分明就是陈汐华的车。就像是在人潮汹涌里,她能一眼看到陈汐华一样,就算在周遭的车来车往里,她也能一眼认出他的车来。
这里算是老街,也是旧小区,车位不够,于是政府在街道两侧划定区域作为车辆停放处。
周洛冰知晓陈汐华在锦城有几辆车,他平素出门开的是一辆别不招眼的别克。她来锦城几次,他带她出去,都是开这一辆别克。一来二去,那车牌号码、车型都都烂熟于心。
当然,他的车牌号码并不是什么特别号码,拿他的话说:“我现在跟陈家没什么关系,我就是我,现在还在创业的老年人啊。”
是的,他在锦城做真真正正的普通人。他曾说:“我想看看,离开陈家,我能走多远,我到底有什么能力。”
周洛冰不知道他到底为什么执意离开陈家,离开卫戍。其实,以他的功绩,若是留在卫戍,过不了几年就会如同现在的许仲霖、叶瑾之那样调入别的重要位置,在军中独当一面,风光无限。并且,周洛冰一直认为陈汐华是天生适合运筹帷幄的那种人,身上有一种特有的硬气与傲气,同时又兼具一种真正世家子弟特有的大气与典雅。
她几次想问,但是她不敢问。怕一问,就揭开了他的伤。她看着他的背影,看着他常常若有所思的神色,她都觉得这个男人一定有某段哀伤的过去,可能是不可触碰的禁忌。而自己现在还触碰不起。
这一刻,原本以为他会忙一阵子,至少也得是一两天,却没想到在这个天刚刚明亮的清晨,却在自己住所的楼下看到他的车。
周洛冰这一刻,觉得心潮起伏,居然有些手足无措。
她站在原地,咬了咬唇,这才稳住自己,平复下情绪,自语:傻瓜,你还这样紧张做什么。你还看不透么?他那样关心你,也不过是当你是妹妹,当你是这污浊世间唯一对他无所企图的女子罢了。
平复下心情,她提着熟菜走到他的车边,努力往里面看。她才略略弯下腰,他的车窗却徐徐落下,脸上全是灿烂明净的笑,眼里十分惊喜,他笑着喊:“洛儿,你这么早。”
“呵,人说要了解一个城市,就要首先了解这个城市的早市。我早些去买菜呢。”她调皮地说。然后看到陈汐华脸上的疲惫,像是夜里来这里,然后就睡在了车里。
“你呀,越来越调皮了。”他语气很轻。
“三哥是来看我的么?”周洛冰笑嘻嘻地说。“嗯。凌晨刚回锦城,就过来,想等你一起吃早餐。”他云淡风轻地说,抬手看了看表,有些惊讶,“这么早。你就起床去买菜?”
“哦,我来看看早市。”周洛冰扯谎也不脸红,很理所当然的态度。
“洛儿长大了。总觉跟以前不一样了。”他说,又离了离自己的衣衫。
“人总是要长大的。”周洛冰说,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昔年,自己想的就是长大,嫁给这个男人,那样心无旁骛地认为:只要自己努力就可以心想事成。但长大之后发现,很多事都是事与愿违,并不能如愿以偿。
陈汐华也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略微尴尬地笑笑,那脸上的疲惫就更明显了。
“三哥,如果不饿,就去家里坐坐,在我家吃早饭,怎么样?”她觉得站在这长街上说话,总不是个事。
“好,我尝尝洛儿的手艺。”他转身打开车门,拿了手提包、手提电脑以及七七八八的礼物盒子。
周洛冰顿时傻眼,他却是轻笑,说:“去了趟京城,想到你和叔叔阿姨搬家过来,总得要送点欢迎礼物的。”
“你对我要这样客气了么?”周洛冰忽然有点怒。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何,总是对于他这样做,有点怒。
这一怒,陈汐华也十分讶异,但他毕竟是十分聪明的男人,立刻就知晓她是觉出这送礼物让人感觉生分,于是立刻说:“傻丫头,我是想给你礼物,没有别的意思。你呀,怎么这样敏感了。”
“对不起,让三哥见笑了。”周洛冰低着头,也觉得自己太不应该,在面对陈汐华时,居然差点失了分寸。
“走吧。我要尝尝洛儿的手艺。”陈汐华快步往小区里走,竟然轻车熟路,看来之前陈敏华找住所,陈汐华也是来看过的。
蹑手蹑脚回家,家里人都没起床。父母最近是不用做生意,妈妈在养病,爸爸总是很晚才能入睡,早上自然会晚起。萧芳芳这家伙原本就是早睡晚起的料。
周洛冰将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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