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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辞远付账回来看到我满脸通红的样子觉得很奇怪:“你热啊?”
我摇摇头,牵起他的手就往外冲,临走前我狠狠地瞪了袁祖域一眼,心里骂了一句:“你个烧饼。”
就在顾辞远陪我买手机的同一时间,正在A大上课的杜寻接到一条只有两个字的陌生短信:出来。
正好是在上大课,几百个人坐在阶梯教室里,一眼望过去全是人头,他想了想,最终还是好奇心战胜了求知欲,于是猫着腰从后门溜了出来。
安静的走廊里没有一个人,杜寻的脚步声显得格外清晰,他左右看看确定是恶作剧之后便打算返身进教室,忽然耳边有风,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一双手臂从身后紧紧抱住了。
曾经无比熟悉的香水味让他在顷刻之间顿悟了身后这个人的身份。
那一把甜糯的嗓音里充满了淡淡的伤感:“先别回头,我怕我会哭。”
走廊里有穿堂而过的风。
杜寻感觉得到她的身体有轻微的颤抖,过了很久,她轻声说:“这也许只是你漫长人生中平淡的一天,但我会一直记得它,无论再过多少年。”
“杜寻,我回来了。”
没有分毫的感动那是假的,往昔许多片段在眼前如浮光掠影般闪过,左右为难的烦恼也被久别重逢的感动所掩盖了,在他转身之前迅速地调整好了面部表情,原本就是寡淡的性格,所以笑容也不需要太过夸张:“傻瓜,这么矫情干什么?”
陈芷晴的眼睛里有隐隐约约的泪光,跟两年前在机场哭得无法自抑的样子没有什么不一样。
可是别的事情,却不动声色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杜寻看着这张脸,这张干净得没有一丝皱纹的脸,右眼的眼角那颗泪痣还在那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张脸从自己的脑海里渐渐地模糊了,当它再次呈现的时候,竟然会觉得有那么一点,陌生。
他忽然想起博尔赫斯那句话:一个人进入暮年时,会有很多回忆,但经常自动浮现于脑海的,大概也不会很多,这当中会有一张年轻的脸和这张脸引发的灿烂的记忆,这张脸不一定属于妻子,也不一定属于初恋,它只属于瞬间。
那一瞬间,他的脑海里迅速闪过了筠凉咧开嘴笑的样子。
然而,最终他还是点点头:“回来就好了。”
要很久以后,他才会明白:爱可以燃烧,也可以永恒,但这两者不可能共存。
周末的时候我还是陪着筠凉一起去见了沈言,反正顾辞远也不知道神神秘秘地搞什么,据说是一个认识了蛮久的老友从国外回来了,要聚会,还装模作样地问我“一起去吗”。
我才没那么不懂事,他们一群老友,我夹在那儿又插不上话,多无聊啊,还不如跟着筠凉去蹭吃蹭喝。
远远地看着沈言朝我们走来,一袭白衣,气质清凛。
我忍不住惊叹:“看过这样的女人才晓得什么叫超凡脱俗啊!”
筠凉也啧啧称赞:“第一次见到她也是穿的白色,她真是我见过能把白色穿得最好看的女人。”
而此刻的她走到我们面前,停下来笑一笑:“姑娘们,我们去吃火锅吧!”
三个人都很能吃辣,所以干脆叫了全辣的锅底,麻辣的火锅最适合沸腾的友情。
吃到一半我忽然听见身后有个声音挺耳熟的,回头一看,竟然是林暮色!
她看到我和筠凉也显得好兴奋:“啊啊啊,好巧啊,我被人放鸽子了,跟你们凑一桌吧!”
四海之内皆兄弟嘛,这算什么大事,筠凉手一挥,快过来吧。
坐在我旁边的林暮色这次打扮得还挺像回事,黑色雪纺配了一根白色的腰带,妆容也不夸张,我得心悦诚服地说一句,我要是男生,也会被她吸引的。
吃到一半她问我:“你新手机买了吧?我们留个号码呀,有空一块儿玩,我反正不打算读书了。”
我有点惊讶:“啊,那你打算干什么啊?”
她侧过脸来笑:“游戏人间啊,好啦,快把号码给我。”
接下来的时间便是我跟林暮色交换手机号码,我跟沈言交换电话号码,筠凉跟林暮色交换电话号码,既然都交换了这么多,也不差最后一次了,所以原本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的沈言跟林暮色竟然也交换了电话号码。
噢,这个世界真的太小了!
埋完单之后我们四个人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统一整理仪容。林暮色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从包包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瓶子在手腕处喷了喷,又在耳后涂涂抹抹,我好奇地问她:“你随身带香水的?”
她很坦然:“对啊,口香糖和香水是一定要随身携带的啊,谁知道什么时候要接吻,要上床啊,当然得随时做好准备工作啊。”
这番言论把比我们大了六七岁的沈言都震撼了:“太生猛了!”
林暮色不以为然地挑挑眉毛:“韩剧里那个胖子金三顺不是说,去爱吧,就像没有受过伤害一样,这话有点矫情,应该说,去爱吧,就像还是个处女一样!”
我发现要跟林暮色做朋友,真的需要一颗强壮的心脏,要不真吃不消!
筠凉曾经跟随她极富艺术气质的母亲去越南、老挝、柬埔寨那些国家旅行过,回来之后她跟我说:“你知道吗?柬埔寨有好多好多地雷。”
那是早年战争时埋下的,没有清除干净,有很多无辜的人被地雷炸残,甚至炸死。
所以在那里生活的人都知道,野草丛生的地方不可以去,山羊去到的地方不可以去,关着门的房子更加不可以去,那些地方有地雷,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要了你两条腿或者是一条命。
有的地雷只有一瓶Chanel NO.5的瓶子那么大,但波及的范围却有好几十米。
当时我听完她惟妙惟肖的讲述之后很笃定地说:“那跟我才没关系,我又不会去柬埔寨,炸也炸不到我。”
那个时候的我不懂得,其实在太平盛世的生活中,也一样埋有炸弹。
这些炸弹是无形的,是看不见的,但它一旦爆炸,带来的伤痛也许比那些埋在土地里的炸弹还要巨大,还要深远。
我清楚地记得在筠凉连纸条和短信都没有留给我就匆忙赶回Z城的那天晚上,天空中忽然电闪雷鸣,下起了像是要把整个世界都淹没的倾盆大雨。
我在宿舍里像头困兽一样踱来踱去,已经睡下了的唐元元忍不住叫我小声一点,换作平时可能我还会跟她斗斗嘴,闹一闹,可是眼下我全部的心思都在筠凉身上,所以干脆关上宿舍门跑到外面走廊上来了。
筠凉的电话不是打不通,但是打通之后没有人接这更让人担忧,漫长的忙音每一秒在我听来都是煎熬,我对着手机喃喃自语,接电话啊,接啊,筠凉,你接电话啊!
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有什么事情不能一起扛呢?我知道你性格骄傲,可是我不是别人,我是宋初微啊,我是你唯一的朋友宋初微啊,为什么你连我都要躲着呢?
静谧的夜晚,我的哀求显得那么无助,又那么凄惶。
顾辞远的声音在手机里听起来那么缥缈却又那么真切:“初微,今天Z城日报上的头条新闻你看了吗?”
我觉得很奇怪:“没啊,我又不是新闻专业的学生,看报纸干吗?怎么了?我们高中被评上全国重点中学了?”
他沉默了足足一分钟之后,终于... -->>
顾辞远付账回来看到我满脸通红的样子觉得很奇怪:“你热啊?”
我摇摇头,牵起他的手就往外冲,临走前我狠狠地瞪了袁祖域一眼,心里骂了一句:“你个烧饼。”
就在顾辞远陪我买手机的同一时间,正在A大上课的杜寻接到一条只有两个字的陌生短信:出来。
正好是在上大课,几百个人坐在阶梯教室里,一眼望过去全是人头,他想了想,最终还是好奇心战胜了求知欲,于是猫着腰从后门溜了出来。
安静的走廊里没有一个人,杜寻的脚步声显得格外清晰,他左右看看确定是恶作剧之后便打算返身进教室,忽然耳边有风,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一双手臂从身后紧紧抱住了。
曾经无比熟悉的香水味让他在顷刻之间顿悟了身后这个人的身份。
那一把甜糯的嗓音里充满了淡淡的伤感:“先别回头,我怕我会哭。”
走廊里有穿堂而过的风。
杜寻感觉得到她的身体有轻微的颤抖,过了很久,她轻声说:“这也许只是你漫长人生中平淡的一天,但我会一直记得它,无论再过多少年。”
“杜寻,我回来了。”
没有分毫的感动那是假的,往昔许多片段在眼前如浮光掠影般闪过,左右为难的烦恼也被久别重逢的感动所掩盖了,在他转身之前迅速地调整好了面部表情,原本就是寡淡的性格,所以笑容也不需要太过夸张:“傻瓜,这么矫情干什么?”
陈芷晴的眼睛里有隐隐约约的泪光,跟两年前在机场哭得无法自抑的样子没有什么不一样。
可是别的事情,却不动声色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杜寻看着这张脸,这张干净得没有一丝皱纹的脸,右眼的眼角那颗泪痣还在那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张脸从自己的脑海里渐渐地模糊了,当它再次呈现的时候,竟然会觉得有那么一点,陌生。
他忽然想起博尔赫斯那句话:一个人进入暮年时,会有很多回忆,但经常自动浮现于脑海的,大概也不会很多,这当中会有一张年轻的脸和这张脸引发的灿烂的记忆,这张脸不一定属于妻子,也不一定属于初恋,它只属于瞬间。
那一瞬间,他的脑海里迅速闪过了筠凉咧开嘴笑的样子。
然而,最终他还是点点头:“回来就好了。”
要很久以后,他才会明白:爱可以燃烧,也可以永恒,但这两者不可能共存。
周末的时候我还是陪着筠凉一起去见了沈言,反正顾辞远也不知道神神秘秘地搞什么,据说是一个认识了蛮久的老友从国外回来了,要聚会,还装模作样地问我“一起去吗”。
我才没那么不懂事,他们一群老友,我夹在那儿又插不上话,多无聊啊,还不如跟着筠凉去蹭吃蹭喝。
远远地看着沈言朝我们走来,一袭白衣,气质清凛。
我忍不住惊叹:“看过这样的女人才晓得什么叫超凡脱俗啊!”
筠凉也啧啧称赞:“第一次见到她也是穿的白色,她真是我见过能把白色穿得最好看的女人。”
而此刻的她走到我们面前,停下来笑一笑:“姑娘们,我们去吃火锅吧!”
三个人都很能吃辣,所以干脆叫了全辣的锅底,麻辣的火锅最适合沸腾的友情。
吃到一半我忽然听见身后有个声音挺耳熟的,回头一看,竟然是林暮色!
她看到我和筠凉也显得好兴奋:“啊啊啊,好巧啊,我被人放鸽子了,跟你们凑一桌吧!”
四海之内皆兄弟嘛,这算什么大事,筠凉手一挥,快过来吧。
坐在我旁边的林暮色这次打扮得还挺像回事,黑色雪纺配了一根白色的腰带,妆容也不夸张,我得心悦诚服地说一句,我要是男生,也会被她吸引的。
吃到一半她问我:“你新手机买了吧?我们留个号码呀,有空一块儿玩,我反正不打算读书了。”
我有点惊讶:“啊,那你打算干什么啊?”
她侧过脸来笑:“游戏人间啊,好啦,快把号码给我。”
接下来的时间便是我跟林暮色交换手机号码,我跟沈言交换电话号码,筠凉跟林暮色交换电话号码,既然都交换了这么多,也不差最后一次了,所以原本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的沈言跟林暮色竟然也交换了电话号码。
噢,这个世界真的太小了!
埋完单之后我们四个人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统一整理仪容。林暮色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从包包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瓶子在手腕处喷了喷,又在耳后涂涂抹抹,我好奇地问她:“你随身带香水的?”
她很坦然:“对啊,口香糖和香水是一定要随身携带的啊,谁知道什么时候要接吻,要上床啊,当然得随时做好准备工作啊。”
这番言论把比我们大了六七岁的沈言都震撼了:“太生猛了!”
林暮色不以为然地挑挑眉毛:“韩剧里那个胖子金三顺不是说,去爱吧,就像没有受过伤害一样,这话有点矫情,应该说,去爱吧,就像还是个处女一样!”
我发现要跟林暮色做朋友,真的需要一颗强壮的心脏,要不真吃不消!
筠凉曾经跟随她极富艺术气质的母亲去越南、老挝、柬埔寨那些国家旅行过,回来之后她跟我说:“你知道吗?柬埔寨有好多好多地雷。”
那是早年战争时埋下的,没有清除干净,有很多无辜的人被地雷炸残,甚至炸死。
所以在那里生活的人都知道,野草丛生的地方不可以去,山羊去到的地方不可以去,关着门的房子更加不可以去,那些地方有地雷,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要了你两条腿或者是一条命。
有的地雷只有一瓶Chanel NO.5的瓶子那么大,但波及的范围却有好几十米。
当时我听完她惟妙惟肖的讲述之后很笃定地说:“那跟我才没关系,我又不会去柬埔寨,炸也炸不到我。”
那个时候的我不懂得,其实在太平盛世的生活中,也一样埋有炸弹。
这些炸弹是无形的,是看不见的,但它一旦爆炸,带来的伤痛也许比那些埋在土地里的炸弹还要巨大,还要深远。
我清楚地记得在筠凉连纸条和短信都没有留给我就匆忙赶回Z城的那天晚上,天空中忽然电闪雷鸣,下起了像是要把整个世界都淹没的倾盆大雨。
我在宿舍里像头困兽一样踱来踱去,已经睡下了的唐元元忍不住叫我小声一点,换作平时可能我还会跟她斗斗嘴,闹一闹,可是眼下我全部的心思都在筠凉身上,所以干脆关上宿舍门跑到外面走廊上来了。
筠凉的电话不是打不通,但是打通之后没有人接这更让人担忧,漫长的忙音每一秒在我听来都是煎熬,我对着手机喃喃自语,接电话啊,接啊,筠凉,你接电话啊!
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有什么事情不能一起扛呢?我知道你性格骄傲,可是我不是别人,我是宋初微啊,我是你唯一的朋友宋初微啊,为什么你连我都要躲着呢?
静谧的夜晚,我的哀求显得那么无助,又那么凄惶。
顾辞远的声音在手机里听起来那么缥缈却又那么真切:“初微,今天Z城日报上的头条新闻你看了吗?”
我觉得很奇怪:“没啊,我又不是新闻专业的学生,看报纸干吗?怎么了?我们高中被评上全国重点中学了?”
他沉默了足足一分钟之后,终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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