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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在于墨的语音刚落,即刻就以最快的速度对着电话里说道:“大爷,奴家错了,奴家这就给你赔罪!”
赔罪的结果是童莎莎离开了电脑前,火速赶往海鲜自助餐厅——的对面西餐厅。
之所以火速,那是因为于墨这厮跟她说了10分钟内一定要到,在这个赔罪的当口,男神如此冷艳,她必须配合呀!
甫一推开门,她还没来得及擦擦细汗,就开始整西餐厅搜寻于墨的身影。男神到底是男神,即便是自个儿安静地坐着,那画面依然美得让人无法忽视,所以童莎莎的目光才扫过一半,就见要找的男生沐浴在残阳余晖中,懒洋洋的光晕勾勒出他完美无比的侧脸。
她笑盈盈地踏出了两步,即刻就发现有一道目光锁定了她,童莎莎这才循着那道目光看去,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于墨对面被她直接忽略掉的人——沈琳。
显然,这位娇小姐没有想到童莎莎会出现在这里,更没想到她会出现在他们的面前,童莎莎只看到沈琳脸上的笑容忽地一收,随后腾起了千般怒意,很不客气地瞪着她,似乎在说:你敢过来我就瞪死你!
所以说,刚刚于墨在电话里的声音会冷成那个样子是有隐情的,除了她的部分原因,肯定也有沈琳的原因。以之前于墨躲着沈琳的举动来看,绝对不是他主动找沈琳,肯定是两个人不小心碰上了,所以于墨的唇角才会抿得那么紧,才会让她10分钟内到来,那不是明摆着的么?完全就是让她过来救驾的。
不得不说,于墨让她火急火燎地赶过来这样的举动,很得童莎莎的意。
如果是以前看到于墨和沈琳在一起,她绝对转身就走,不会去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可是现在,身份不同,立场也就不同了,她可受不了自己家的男神背着她和别的女生谈笑风生。
所以,尽管知道沈琳不是个好惹的主,童莎莎摸了摸鼻子,还是扬着笑容迎着那两道目光走了过去。
正想打声招呼,她家的于墨大爷已经朝她撇过脸来,看到她来了登时双眸一亮,勾起了诱人的红唇,脸上只差写上4个字:救星来了。
长臂一伸,童莎莎没防备,即刻就被于墨拉得重心不稳,一头栽进了他的怀里,沈琳那张原本就恼火的俏脸就更精彩了。
她瞪着抱成一团的两个人,愣了两秒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们……于墨哥你是不是故意找她来刺激我?”
彼时,童莎莎刚刚从于墨的怀中挣扎出来,很是端庄地坐好,端庄地笑,再端庄地看着十分悠闲的某人。
说实话,沈琳的这句话她似乎听过了好几遍,为何是于墨故意找人刺激沈琳呢?听起来两个人之间好像有故事啊……
于是,她端庄地竖起双耳,准备仔细聆听。
自从她来了之后,于墨就是一副多云转晴的模样,之前是一脸的便秘,现在是笑得很祸水。
“跟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于墨说着,转过头来看了眼童莎莎,居然还飞快地朝她眨了眨电眼,而后又极为正常地转过头去,“以后你得叫她嫂子。”
如果知道于墨的后半句是要说这个,她决计会阻止他的,她真心不奢望沈琳喊她嫂子,只要路上遇到别瞪她就好。
但是,此刻肯定得配合。
于是,童莎莎对着沈琳那张被气得由红润转白,又从白转青的脸笑了又笑,想着这样下去沈琳估计得发飙,便朝于墨挨近了些,以便到时候可以拿这厮当挡箭牌。
就这么一个小动作,看在沈琳眼里,简直就是在火上浇油,怒火噼里啪啦烧得越发旺。
“谁会喊她嫂子!本小姐决不承认,不,你也不是我哥!”
沈琳咬着唇,简直就要被气晕了过去,气到急处,连眼眶中有泪花打转都没发觉。
童莎莎自然不去插嘴,小媳妇一般地端坐着,就怕引火上身,忙把笑容收了起来。
女人发火的时候,最是不可理喻,也是最让人头疼的时候。特别是在犹如火山爆发的沈琳面前,于墨能保持淡定自如,面不改色,估计没几个人做得到;当然,还能在火山爆发这当口如此不要命的也就更少人能做到了。
“小琳,你知道我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娇小姐的俏脸越发惨白,恨恨地看了两个人一眼,居然直接抓起包包就往外跑。
童莎莎看着那道气冲冲跑出去的身影,突然间又想到了一句话:长痛不如短痛,只是沈琳和于墨从小玩在一起,对于墨的感情应该很深厚,一下子割舍得了吗?
当然,这个问题太深奥,她也琢磨不透。
此刻,她唯一的感觉就是——呼,天下总算太平了!RS
所以,她在于墨的语音刚落,即刻就以最快的速度对着电话里说道:“大爷,奴家错了,奴家这就给你赔罪!”
赔罪的结果是童莎莎离开了电脑前,火速赶往海鲜自助餐厅——的对面西餐厅。
之所以火速,那是因为于墨这厮跟她说了10分钟内一定要到,在这个赔罪的当口,男神如此冷艳,她必须配合呀!
甫一推开门,她还没来得及擦擦细汗,就开始整西餐厅搜寻于墨的身影。男神到底是男神,即便是自个儿安静地坐着,那画面依然美得让人无法忽视,所以童莎莎的目光才扫过一半,就见要找的男生沐浴在残阳余晖中,懒洋洋的光晕勾勒出他完美无比的侧脸。
她笑盈盈地踏出了两步,即刻就发现有一道目光锁定了她,童莎莎这才循着那道目光看去,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于墨对面被她直接忽略掉的人——沈琳。
显然,这位娇小姐没有想到童莎莎会出现在这里,更没想到她会出现在他们的面前,童莎莎只看到沈琳脸上的笑容忽地一收,随后腾起了千般怒意,很不客气地瞪着她,似乎在说:你敢过来我就瞪死你!
所以说,刚刚于墨在电话里的声音会冷成那个样子是有隐情的,除了她的部分原因,肯定也有沈琳的原因。以之前于墨躲着沈琳的举动来看,绝对不是他主动找沈琳,肯定是两个人不小心碰上了,所以于墨的唇角才会抿得那么紧,才会让她10分钟内到来,那不是明摆着的么?完全就是让她过来救驾的。
不得不说,于墨让她火急火燎地赶过来这样的举动,很得童莎莎的意。
如果是以前看到于墨和沈琳在一起,她绝对转身就走,不会去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可是现在,身份不同,立场也就不同了,她可受不了自己家的男神背着她和别的女生谈笑风生。
所以,尽管知道沈琳不是个好惹的主,童莎莎摸了摸鼻子,还是扬着笑容迎着那两道目光走了过去。
正想打声招呼,她家的于墨大爷已经朝她撇过脸来,看到她来了登时双眸一亮,勾起了诱人的红唇,脸上只差写上4个字:救星来了。
长臂一伸,童莎莎没防备,即刻就被于墨拉得重心不稳,一头栽进了他的怀里,沈琳那张原本就恼火的俏脸就更精彩了。
她瞪着抱成一团的两个人,愣了两秒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们……于墨哥你是不是故意找她来刺激我?”
彼时,童莎莎刚刚从于墨的怀中挣扎出来,很是端庄地坐好,端庄地笑,再端庄地看着十分悠闲的某人。
说实话,沈琳的这句话她似乎听过了好几遍,为何是于墨故意找人刺激沈琳呢?听起来两个人之间好像有故事啊……
于是,她端庄地竖起双耳,准备仔细聆听。
自从她来了之后,于墨就是一副多云转晴的模样,之前是一脸的便秘,现在是笑得很祸水。
“跟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于墨说着,转过头来看了眼童莎莎,居然还飞快地朝她眨了眨电眼,而后又极为正常地转过头去,“以后你得叫她嫂子。”
如果知道于墨的后半句是要说这个,她决计会阻止他的,她真心不奢望沈琳喊她嫂子,只要路上遇到别瞪她就好。
但是,此刻肯定得配合。
于是,童莎莎对着沈琳那张被气得由红润转白,又从白转青的脸笑了又笑,想着这样下去沈琳估计得发飙,便朝于墨挨近了些,以便到时候可以拿这厮当挡箭牌。
就这么一个小动作,看在沈琳眼里,简直就是在火上浇油,怒火噼里啪啦烧得越发旺。
“谁会喊她嫂子!本小姐决不承认,不,你也不是我哥!”
沈琳咬着唇,简直就要被气晕了过去,气到急处,连眼眶中有泪花打转都没发觉。
童莎莎自然不去插嘴,小媳妇一般地端坐着,就怕引火上身,忙把笑容收了起来。
女人发火的时候,最是不可理喻,也是最让人头疼的时候。特别是在犹如火山爆发的沈琳面前,于墨能保持淡定自如,面不改色,估计没几个人做得到;当然,还能在火山爆发这当口如此不要命的也就更少人能做到了。
“小琳,你知道我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娇小姐的俏脸越发惨白,恨恨地看了两个人一眼,居然直接抓起包包就往外跑。
童莎莎看着那道气冲冲跑出去的身影,突然间又想到了一句话:长痛不如短痛,只是沈琳和于墨从小玩在一起,对于墨的感情应该很深厚,一下子割舍得了吗?
当然,这个问题太深奥,她也琢磨不透。
此刻,她唯一的感觉就是——呼,天下总算太平了!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