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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把前朝的法律废除,新的王朝就建不起来。刘邦这个老流#氓毫无疑问是始作俑者,当然他的约法三章确实起到了争取民心的作用,但着实给后世做了坏榜样。说到刘邦开的恶例,他的对头项羽这二货也不是好东西,刘邦的约法三章好歹是为了保护点东西,项羽开了个坏头就是把阿房宫给烧了,从此之后历朝历代的农民起义攻占一个宫殿就烧毁一个宫殿,不知道中国多少建筑奇迹就这样被毁灭。
但从秦国以后的法律实质上来讲,历朝历代的法律虽然宣称为了百姓从新制定,以示革新,但“百代行秦法”是史学界公认的事实,甚至民国的法律(宝岛在用)至今还有封建法律的影子,香港一些法律也保持了封建律法的某些特征。
在中国封建社会除了元朝有些特殊之外,两千余年都没有改变秦国制定的法律基本结构,比如说,以刑法为主民法为辅,以实体法为主程序法为辅,任何朝代都没有跳出秦国法律的框框。
“秦国的律法来自于商君从魏国带来的李悝《法经》,但现在秦律已经不仅仅是《法经》了,但我会从《法经》给你讲起,因为这是秦律的基础,这几卷是我向大王请旨借来的楷书《秦律》,你先去读吧,什么时候读完了,我什么时候开始给你讲。”李斯让孟安和西陵把自己马车里的竹简搬了出来。
“不是吧,师傅,我还不到四岁啊,你让我看这么多的竹简,我搬都搬不动。”扶苏被面前堆积如小山的竹简所震撼,向李斯抱怨。
“不用你搬,不是还有这两个壮劳力嘛?”李斯指着骨瘦如材的孟安和体态肥硕的西陵说。
“可是,我字都没学完呢!”扶苏想要继续反抗。
“没关系,先记下来,等我过来教你,今天就到这里,你自己在这里看吧,明天我会考你。”说完,不在理会扶苏幽怨的眼神,自顾自的离开了王宫,连《苍颉篇》都写出来了,你还敢说你不识字,真是咄咄怪事。
扶苏看着这些刚刚编好没多久的竹简,欲哭无泪。只好打开来,默默翻看。
第一卷竹简不是律法条文,而是李斯写的对秦律的简要介绍,看来李斯对扶苏这个弟子还是很关爱的。从第一卷扶苏知道了原来秦朝的法律已经相当完备,除了刑律中的盗、贼、囚、捕、杂、具等六律外,秦律中竟然还有田、仓、工等经济方面的法律,甚至还有管理市场的专门法律,这不是封建社会初期嘛,怎么还有这种东西?随着竹简打开的越来越多,扶苏对秦朝法律越来越吃惊,在读到《封诊式》(见注释)中“讯狱”和“治狱”两篇时,他竟然看到里边规定,允许法官依法刑讯,但必须备案并注明理由,拷打破案归为下等,而且不许对犯人进行恐吓,这也太超前了吧!旧时空21世纪,屈打成招尚且经常见诸报端,2000多年前的秦国竟然规定了不允许恐吓犯人,这还是暴秦吗?
虽然用现在的标准来判断,当时连刑律和民律都没有区分,更不用说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了,但用法律产生的逻辑来分析的话,刑律最先出现,符合法律产生和发展的规律,而且沿用了两千多年的法律框架,你应该能大致明白秦朝律法的体系有多先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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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云梦秦简出土的材料内容,好像现在大学的法制史对秦朝的法律只讲《六律》,对云梦秦简的内容涉及的不多,或者是老师讲了,我已经还给他了。
不把前朝的法律废除,新的王朝就建不起来。刘邦这个老流#氓毫无疑问是始作俑者,当然他的约法三章确实起到了争取民心的作用,但着实给后世做了坏榜样。说到刘邦开的恶例,他的对头项羽这二货也不是好东西,刘邦的约法三章好歹是为了保护点东西,项羽开了个坏头就是把阿房宫给烧了,从此之后历朝历代的农民起义攻占一个宫殿就烧毁一个宫殿,不知道中国多少建筑奇迹就这样被毁灭。
但从秦国以后的法律实质上来讲,历朝历代的法律虽然宣称为了百姓从新制定,以示革新,但“百代行秦法”是史学界公认的事实,甚至民国的法律(宝岛在用)至今还有封建法律的影子,香港一些法律也保持了封建律法的某些特征。
在中国封建社会除了元朝有些特殊之外,两千余年都没有改变秦国制定的法律基本结构,比如说,以刑法为主民法为辅,以实体法为主程序法为辅,任何朝代都没有跳出秦国法律的框框。
“秦国的律法来自于商君从魏国带来的李悝《法经》,但现在秦律已经不仅仅是《法经》了,但我会从《法经》给你讲起,因为这是秦律的基础,这几卷是我向大王请旨借来的楷书《秦律》,你先去读吧,什么时候读完了,我什么时候开始给你讲。”李斯让孟安和西陵把自己马车里的竹简搬了出来。
“不是吧,师傅,我还不到四岁啊,你让我看这么多的竹简,我搬都搬不动。”扶苏被面前堆积如小山的竹简所震撼,向李斯抱怨。
“不用你搬,不是还有这两个壮劳力嘛?”李斯指着骨瘦如材的孟安和体态肥硕的西陵说。
“可是,我字都没学完呢!”扶苏想要继续反抗。
“没关系,先记下来,等我过来教你,今天就到这里,你自己在这里看吧,明天我会考你。”说完,不在理会扶苏幽怨的眼神,自顾自的离开了王宫,连《苍颉篇》都写出来了,你还敢说你不识字,真是咄咄怪事。
扶苏看着这些刚刚编好没多久的竹简,欲哭无泪。只好打开来,默默翻看。
第一卷竹简不是律法条文,而是李斯写的对秦律的简要介绍,看来李斯对扶苏这个弟子还是很关爱的。从第一卷扶苏知道了原来秦朝的法律已经相当完备,除了刑律中的盗、贼、囚、捕、杂、具等六律外,秦律中竟然还有田、仓、工等经济方面的法律,甚至还有管理市场的专门法律,这不是封建社会初期嘛,怎么还有这种东西?随着竹简打开的越来越多,扶苏对秦朝法律越来越吃惊,在读到《封诊式》(见注释)中“讯狱”和“治狱”两篇时,他竟然看到里边规定,允许法官依法刑讯,但必须备案并注明理由,拷打破案归为下等,而且不许对犯人进行恐吓,这也太超前了吧!旧时空21世纪,屈打成招尚且经常见诸报端,2000多年前的秦国竟然规定了不允许恐吓犯人,这还是暴秦吗?
虽然用现在的标准来判断,当时连刑律和民律都没有区分,更不用说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了,但用法律产生的逻辑来分析的话,刑律最先出现,符合法律产生和发展的规律,而且沿用了两千多年的法律框架,你应该能大致明白秦朝律法的体系有多先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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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云梦秦简出土的材料内容,好像现在大学的法制史对秦朝的法律只讲《六律》,对云梦秦简的内容涉及的不多,或者是老师讲了,我已经还给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