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www.lewen6.com,咬定萌夫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手固执的缩了缩,摇头使得脸上的肉一颤一颤的:“我已经去过他家了,正要回去呢!”
“哦,这样啊?”江问源又一次伸手,“这个我拿就好,那你快些回家吧啊!”
唐印峰拎着西红柿再往后缩了缩,歪着脖子问:“叔叔,江雅乐的病好了吗?”
“啊……好得差不多了,过几天就让她上学去!那个……给我吧。”江问源的手又往前伸了伸。
这次小胖子直接往后退了一步,还挺了挺胸膛热情的说:“没关系,我帮您拿吧!叔叔你领头,我跟您去看看江雅乐!”
“啊?”江问源一时间反应无能。
唐印峰羞涩的挠挠头,“这不也快到中午了,我回家也赶不上饭点……”
这才是重点吧!八过……江问源摸出手机看看时间:这才九点钟啊喂!你丫究竟是要多早出发才算赶得上饭点?!
就这样,江老爹除了满载而归之外,还领回了一条小尾巴。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江老爹心里全是那张报纸上的内容,小狂魔真的很变态有木有!他琢磨着这边老家不能再住了,还是赶紧叫老婆孩子搬回城里的家才是正经。
而小胖子唐印峰则呆呆的盯着手里满袋子的西红柿,更加坐实了他心头的猜想——小狂魔就是江雅乐!你问他怎么知道?因为他的爷爷是:唐、满、华!
唐满华是谁?可不就是当年叱咤风云无人知晓的吸血鬼猎人(呃?无人知晓?!)的第十四代弟子的表外甥!!当年还曾因为太过专注的研究血族而被家人当做精神病人送到院里去过……
唐印峰就是根据爷爷的描述而怀疑江雅乐的。其一:吸血鬼受伤之后有自动愈合的功能,不会在身体表面留下疤痕——这个他已经从上次王伯转发的护士姐姐的微丨博上证实了,护士姐姐拍下的那一组照片中,江雅乐的脖子正在以极快的速度愈合,只是很快这个微丨博就被删掉了。
其二:在江雅乐被咬破脖子再搬到北边之前,这里一直都没闹出过什么事情,可自她搬过来“养病”开始,这附近一到晚上就会发生诸如扑倒警察叔叔的事情。可是至于为什么只是扑倒而不咬人吸血,小胖子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其三:西、红、柿!吸血鬼在没有血喝的情况下,就喜欢喝些与血的颜色相近的东西。
有了三条铁一般的证据,另加唐印峰的自行脑补,已经足以坐实江雅乐就是一只吸血鬼的罪名。越是确定,他就越紧张,越是紧张,他就走得越慢。
而那个着急老婆孩子的男人却是越走越快,险些就要把小胖子给甩掉了,小胖子眼见江老爹没了踪影,心里竟莫名的有轻松感,完全忘了自己死乞白赖的要跟他回家的初衷。
江老爹走啊走,突然赶脚不对劲,好像少了什么东西?仔细检查了手里的菜,啊呀,糟糕!给女儿买的番茄忘了拿!
江老爹又急急忙忙往回赶,走了没多久,远远的就见到了某只犯着呆踩蚂蚁的胖子,他一拍脑袋,刚才的事情似乎重新在他脑子里发生了一遍……哎哟我去,“小同学!你怎么不走了呀?”要是不去了,能先把番茄还我么?
唐印峰的神智被召回,一瞬间想起了自己特意找到这里来的目的……吸血鬼固然可怕,但如果连自己这个吸血鬼猎人的第十四代弟子的表外甥的孙子都不管,难道就让她任意妄为为祸百姓吗?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江雅乐你就等着接招吧,哼哈!
想罢,小胖子咬牙跺脚一腔热血,仰头挺胸作视死如归状,大步朝前。
手固执的缩了缩,摇头使得脸上的肉一颤一颤的:“我已经去过他家了,正要回去呢!”
“哦,这样啊?”江问源又一次伸手,“这个我拿就好,那你快些回家吧啊!”
唐印峰拎着西红柿再往后缩了缩,歪着脖子问:“叔叔,江雅乐的病好了吗?”
“啊……好得差不多了,过几天就让她上学去!那个……给我吧。”江问源的手又往前伸了伸。
这次小胖子直接往后退了一步,还挺了挺胸膛热情的说:“没关系,我帮您拿吧!叔叔你领头,我跟您去看看江雅乐!”
“啊?”江问源一时间反应无能。
唐印峰羞涩的挠挠头,“这不也快到中午了,我回家也赶不上饭点……”
这才是重点吧!八过……江问源摸出手机看看时间:这才九点钟啊喂!你丫究竟是要多早出发才算赶得上饭点?!
就这样,江老爹除了满载而归之外,还领回了一条小尾巴。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江老爹心里全是那张报纸上的内容,小狂魔真的很变态有木有!他琢磨着这边老家不能再住了,还是赶紧叫老婆孩子搬回城里的家才是正经。
而小胖子唐印峰则呆呆的盯着手里满袋子的西红柿,更加坐实了他心头的猜想——小狂魔就是江雅乐!你问他怎么知道?因为他的爷爷是:唐、满、华!
唐满华是谁?可不就是当年叱咤风云无人知晓的吸血鬼猎人(呃?无人知晓?!)的第十四代弟子的表外甥!!当年还曾因为太过专注的研究血族而被家人当做精神病人送到院里去过……
唐印峰就是根据爷爷的描述而怀疑江雅乐的。其一:吸血鬼受伤之后有自动愈合的功能,不会在身体表面留下疤痕——这个他已经从上次王伯转发的护士姐姐的微丨博上证实了,护士姐姐拍下的那一组照片中,江雅乐的脖子正在以极快的速度愈合,只是很快这个微丨博就被删掉了。
其二:在江雅乐被咬破脖子再搬到北边之前,这里一直都没闹出过什么事情,可自她搬过来“养病”开始,这附近一到晚上就会发生诸如扑倒警察叔叔的事情。可是至于为什么只是扑倒而不咬人吸血,小胖子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其三:西、红、柿!吸血鬼在没有血喝的情况下,就喜欢喝些与血的颜色相近的东西。
有了三条铁一般的证据,另加唐印峰的自行脑补,已经足以坐实江雅乐就是一只吸血鬼的罪名。越是确定,他就越紧张,越是紧张,他就走得越慢。
而那个着急老婆孩子的男人却是越走越快,险些就要把小胖子给甩掉了,小胖子眼见江老爹没了踪影,心里竟莫名的有轻松感,完全忘了自己死乞白赖的要跟他回家的初衷。
江老爹走啊走,突然赶脚不对劲,好像少了什么东西?仔细检查了手里的菜,啊呀,糟糕!给女儿买的番茄忘了拿!
江老爹又急急忙忙往回赶,走了没多久,远远的就见到了某只犯着呆踩蚂蚁的胖子,他一拍脑袋,刚才的事情似乎重新在他脑子里发生了一遍……哎哟我去,“小同学!你怎么不走了呀?”要是不去了,能先把番茄还我么?
唐印峰的神智被召回,一瞬间想起了自己特意找到这里来的目的……吸血鬼固然可怕,但如果连自己这个吸血鬼猎人的第十四代弟子的表外甥的孙子都不管,难道就让她任意妄为为祸百姓吗?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江雅乐你就等着接招吧,哼哈!
想罢,小胖子咬牙跺脚一腔热血,仰头挺胸作视死如归状,大步朝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