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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就看见刚才那群人狼狈的跑出来,身后至少有三十多只血色骷髅紧跟不舍。那三个炼丹师也不得不一同作战,却依然无法抵御。渐渐越打越远。
马乘风这才悄悄溜出去,飞快跑进石林里。果然这里面的黑风菇各个都有头颅大小,长相饱满。尤其是体外的黑光,如汗毛一般,几乎投射出两三寸长。
这时候哪里还客气,双手齐挥,不到一会工夫就将其扫荡干净。还有一些生长偏僻的,马乘风本来想一个不留,却又听到身后传来那些修真者的声音,又悄悄溜出去。
“该死这里来人了肯定就是刚才我们引走血色骷髅的时候,有人偷溜进来。这下倒好,我们辛辛苦苦累得要死,倒替别人做了嫁衣。”
“算了吧,这种事以前又不是没遇到过。要是让我遇到那个小贼,定要将他碎尸万段。眼下时间宝贵,在第一层最多只能呆三十天,立刻就要下二层。那里的二品灵药,才是我们这次的主要目标。”
一行人倒也不敢久留,唯恐那些血色骷髅赶过来,只说说了几句,便匆忙离开。
马乘风倒也没心思去继续追赶,而是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将炼丹炉取出。根据药王谷那本药典上记载,黑风菇的药力特殊,和外面生长的一种金伞菇药效相仿,药力却要强上一倍。若是炼制出一品聚气丹,灵丹效果也要好上一大截。
只是这种新药,药力方面马乘风并无底细,好在他弄了不少黑风菇。当下便取出炼丹炉立刻尝试着炼制。
第一炉并不是很成功,虽然炼制出聚气丹,却只有寥寥十几颗。
这若是一般炼丹师,倒也知足。偏偏马乘风身为丹王,对自己的炼丹术精益求精。一口气炼制了七炉,终于成就一次地煞之数。这才满意的收好灵丹,将那些黑风菇全都炼制出来,免得浪费。
他的芥子袋里灵药齐全,也不怕稀缺。
不过一品灵丹对马乘风吸引力不大,他将炼丹炉收好之后,又琢磨着一个人溜进石林里。对着那群血色骷髅看了许久,还是按捺不住,喷出惜雨剑狠狠将最外围的一只骷髅拦腰斩断。
没等这些骨头架子反应过来,立刻就抱着残骸离开。
寸芒剑不惜真元消耗,一口气飞出老远,才降落下来。取出一个玉瓶,将瓶口对着血色骷髅的腰椎,就见一缕鲜红色的液体缓缓流淌进去。
只接了几滴,这个骷髅立刻变得苍白,骨架四散,瞬间就化作一堆粉末。
这种液体在后世抢手之极,叫做“骨魔精血”,用其浸泡全身,能强化经脉。修真者肉身脆弱,这等灵药正是弥补缺点的圣物。马乘风原以为这些人是为了这个而来,却发现他们似乎根本不懂。
骨魔精血的价值比之黑风菇,何止十倍?
奇怪之余,马乘风只能理解为此时的修真者还没有发现骨魔精血的奇异功效。心中暗暗惊喜,又驾驭寸芒剑返回原地。
毫不心疼的服下一颗凝气丹,二品灵丹的药力几乎立刻就将此时,练气期十二层的真元住满。马乘风也不怕浪费真元,远远又是一剑飞出,将另外一个骷髅斩断,抢了就跑。
这次那群血色骷髅愤怒之极,足足追赶了几十里路。
以往还从未有人这么做过,在落魔渊,所有人都小心翼翼的控制真元,唯恐浪费过多。马乘风却丝毫不在乎,灵丹能当饭吃。他所要的只是骨魔精血,在马乘风看来,十颗凝气丹也抵不过一滴骨魔精血的价值。
若是放在后世,只怕是元婴期高手都要加入抢夺的行列。怎会将这大笔的宝贵灵药抛荒,视而不见?
足足花了两天时间,马乘风才将那群血色骷髅斩杀殆尽。所换取的就是将近一百多滴珍贵无比的骨魔精血。
他小心翼翼将玉瓶双手捧起,盯着里面殷红色的液体看了许久。
此时马乘风心里才有些感慨,到底是蛮荒时代啊。这种灵药放在后世,连金丹期高手都会大打出手,偏偏在这里被人当做垃圾。
骨魔精血在玉瓶中散发出柔和红光,马乘风几乎百看不厌。这是他迄今为止除了那颗鲲鹏内丹,所得到最好的灵药。有了这瓶精血,就可以着手炼制一种灵丹,药效比用来浸泡全身的效果更好。
正当他准备将这瓶骨魔精血放进芥子袋的时候,一张苍白的大手陡然伸出,将玉瓶紧紧握住。
“是你”
马乘风脸色大变,连忙喷出惜雨剑,严阵以待。V
顷,就看见刚才那群人狼狈的跑出来,身后至少有三十多只血色骷髅紧跟不舍。那三个炼丹师也不得不一同作战,却依然无法抵御。渐渐越打越远。
马乘风这才悄悄溜出去,飞快跑进石林里。果然这里面的黑风菇各个都有头颅大小,长相饱满。尤其是体外的黑光,如汗毛一般,几乎投射出两三寸长。
这时候哪里还客气,双手齐挥,不到一会工夫就将其扫荡干净。还有一些生长偏僻的,马乘风本来想一个不留,却又听到身后传来那些修真者的声音,又悄悄溜出去。
“该死这里来人了肯定就是刚才我们引走血色骷髅的时候,有人偷溜进来。这下倒好,我们辛辛苦苦累得要死,倒替别人做了嫁衣。”
“算了吧,这种事以前又不是没遇到过。要是让我遇到那个小贼,定要将他碎尸万段。眼下时间宝贵,在第一层最多只能呆三十天,立刻就要下二层。那里的二品灵药,才是我们这次的主要目标。”
一行人倒也不敢久留,唯恐那些血色骷髅赶过来,只说说了几句,便匆忙离开。
马乘风倒也没心思去继续追赶,而是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将炼丹炉取出。根据药王谷那本药典上记载,黑风菇的药力特殊,和外面生长的一种金伞菇药效相仿,药力却要强上一倍。若是炼制出一品聚气丹,灵丹效果也要好上一大截。
只是这种新药,药力方面马乘风并无底细,好在他弄了不少黑风菇。当下便取出炼丹炉立刻尝试着炼制。
第一炉并不是很成功,虽然炼制出聚气丹,却只有寥寥十几颗。
这若是一般炼丹师,倒也知足。偏偏马乘风身为丹王,对自己的炼丹术精益求精。一口气炼制了七炉,终于成就一次地煞之数。这才满意的收好灵丹,将那些黑风菇全都炼制出来,免得浪费。
他的芥子袋里灵药齐全,也不怕稀缺。
不过一品灵丹对马乘风吸引力不大,他将炼丹炉收好之后,又琢磨着一个人溜进石林里。对着那群血色骷髅看了许久,还是按捺不住,喷出惜雨剑狠狠将最外围的一只骷髅拦腰斩断。
没等这些骨头架子反应过来,立刻就抱着残骸离开。
寸芒剑不惜真元消耗,一口气飞出老远,才降落下来。取出一个玉瓶,将瓶口对着血色骷髅的腰椎,就见一缕鲜红色的液体缓缓流淌进去。
只接了几滴,这个骷髅立刻变得苍白,骨架四散,瞬间就化作一堆粉末。
这种液体在后世抢手之极,叫做“骨魔精血”,用其浸泡全身,能强化经脉。修真者肉身脆弱,这等灵药正是弥补缺点的圣物。马乘风原以为这些人是为了这个而来,却发现他们似乎根本不懂。
骨魔精血的价值比之黑风菇,何止十倍?
奇怪之余,马乘风只能理解为此时的修真者还没有发现骨魔精血的奇异功效。心中暗暗惊喜,又驾驭寸芒剑返回原地。
毫不心疼的服下一颗凝气丹,二品灵丹的药力几乎立刻就将此时,练气期十二层的真元住满。马乘风也不怕浪费真元,远远又是一剑飞出,将另外一个骷髅斩断,抢了就跑。
这次那群血色骷髅愤怒之极,足足追赶了几十里路。
以往还从未有人这么做过,在落魔渊,所有人都小心翼翼的控制真元,唯恐浪费过多。马乘风却丝毫不在乎,灵丹能当饭吃。他所要的只是骨魔精血,在马乘风看来,十颗凝气丹也抵不过一滴骨魔精血的价值。
若是放在后世,只怕是元婴期高手都要加入抢夺的行列。怎会将这大笔的宝贵灵药抛荒,视而不见?
足足花了两天时间,马乘风才将那群血色骷髅斩杀殆尽。所换取的就是将近一百多滴珍贵无比的骨魔精血。
他小心翼翼将玉瓶双手捧起,盯着里面殷红色的液体看了许久。
此时马乘风心里才有些感慨,到底是蛮荒时代啊。这种灵药放在后世,连金丹期高手都会大打出手,偏偏在这里被人当做垃圾。
骨魔精血在玉瓶中散发出柔和红光,马乘风几乎百看不厌。这是他迄今为止除了那颗鲲鹏内丹,所得到最好的灵药。有了这瓶精血,就可以着手炼制一种灵丹,药效比用来浸泡全身的效果更好。
正当他准备将这瓶骨魔精血放进芥子袋的时候,一张苍白的大手陡然伸出,将玉瓶紧紧握住。
“是你”
马乘风脸色大变,连忙喷出惜雨剑,严阵以待。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