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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草在风中低低伏下,是秋风猎猎的劲道,马蹄踏在草原上格外地轻快,所谓秋草马蹄轻,不外乎如是。朵**手下的大将吞哥儿,想来是不识王昌龄的唐诗,只不过却也不碍他在秋风里持弓奔驰。
他到了这一日,心中方才感觉到了这秋风的爽快,因为他终于就要捉住这只狐狸了!这伙明人绝对是最狡猾的狐狸,他们所经过的地方,小一点的部落全无幸免,牛羊马匹一古脑地被掠走,寻迹而至的吞哥儿,只找到一片又一片,被烈火焚烧过的残骸。
他所率领的兵马已经不止三千人马了,在自己的地盘上被锓犯了威严的朵**,已越来越没耐心,而领兵追寻这只狐狸的将领,短短的半月里,已更替了三人,吞哥儿就是第三任的统领,他很清楚如果不能马上捉住这只狐狸,他的下场不会比两个前任好上多少。至于捉着这伙明军的踪迹之后的战斗,吞哥儿倒是一点也不担心,他手下可是足足领着五千精锐骑兵,那班明人,不过千骑上下,只教寻着,一次冲锋就足够把他们碾碎。
“七受挞,你确信那伙明人的主力,就在哈濑河套?”吞哥儿再一次询问了七受挞那颜,他受够了这伙明人,他也更加担心七受挞给他的情报存在问题,而导致自己再一次扑空并给了那伙明人,狡诈如狐的明人,更多的回旋空间。
七受挞的胖脸上显得颇有些苍白,他并不想回去面对阿傍罗刹,正是因为不想再跟那个恶鬼打交道,所以就算阿傍罗刹告诉他,可以去密云前卫以物易物,他也果断地领着部落里残余的部众。进行了迁徙。
但他所没有想到的,是在迁移的路上,遇上了正在四出捕捉敌人踪迹的吞哥儿所派出的众多哨骑探马。他老老实实地说出了自己和丁一的遭遇,如何在深夜去劫营,又如何被战败,尽管这很不光彩,但毕竟一下失去了部落大部分青壮,他想隐瞒也隐瞒不过去。
“贵人,七受挞真的不知道啊!”这胖子可不笨,他可不想最后成为背黑锅的对象。“我知道的,是阿傍罗刹就在那里,我们用了三个部落,千余勇士,被他们都杀尽了。听说,他们死伤的。也不过百人左右。看阿傍罗刹的兵,也就七八百人的模样,都是极凶悍的角色。”
吞哥儿不耐烦地说道:“你就不是个痛快的人!我们这么多天,就在寻着一支千人上下的队伍,凶残得紧要,不是正好和你遇着这支军马合得上么?铁定就是这支军马。又有阿傍罗刹带队,方才有这般的大胆!”
落后吞哥儿半个马身的七受挞,抹了一把胖脸上密密麻麻的汗珠,强笑着道:“贵人。总之,七受挞是没有说,那支军马便是贵人在寻索的,贵人说是,便是,若不是,却也不关七受挞的事。”他看着吞哥儿的面色变得难看,要知道此时吞哥儿手下五千青壮,而七受挞整个部落怕还拼不出一百青壮,他可不想惹怒了这位,随手把他这个残部灭了再推到丁一头上去,“只是哈喇河套那地头,插着阿傍罗刹的旗,却是他们的老窝,若是贵人去把旗拔了,把那老窝端了,总也是件英雄的事。”
这才让吞哥儿的脸色略为好看一点,这时候突然前方传来急剧尖哨声,一阵强似一阵,然后吞哥儿便听着自己前锋传讯的角号也传了起来,看起来是两方的前锋都发现了彼此的存在!
而在这个时候,从鞑靼部领了五千俘虏和三千马匹的王越,正慢吞吞地向哈喇河套的密云前卫行进。带领着他的,除了出来传信时带着的十来个军兵之外,还有脱脱不花派出去见丁一的二十人。
那些俘虏大都两人骑着一匹马,没有人想逃跑,跑到哪里去?茫茫的草原,光是没有吃食,就足够让他们在草原活活饿死。尽管王越再三跟他们说过,他们是丁容城救下来的,将会在密云前卫替丁一打仗,除非得到足够的功勋,否则他们这辈子也不会有机会回关内,但总归也是比给鞑靼当奴隶,过着牛马一样的生活强吧?
再说,本来就是军户,就算回到关内,就能远离沙场吗?就能避开战火吗?不见得,世代军户,当兵吃粮也是他们仅有的技能,丁容城听说是个义气人,但愿能让自己吃饱了,也不枉给他卖命就是。这段奴隶生涯,磨光了他们许多的棱角与不平,浮现在他们脸上的神色,更多的是无奈与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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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草在风中低低伏下,是秋风猎猎的劲道,马蹄踏在草原上格外地轻快,所谓秋草马蹄轻,不外乎如是。朵**手下的大将吞哥儿,想来是不识王昌龄的唐诗,只不过却也不碍他在秋风里持弓奔驰。
他到了这一日,心中方才感觉到了这秋风的爽快,因为他终于就要捉住这只狐狸了!这伙明人绝对是最狡猾的狐狸,他们所经过的地方,小一点的部落全无幸免,牛羊马匹一古脑地被掠走,寻迹而至的吞哥儿,只找到一片又一片,被烈火焚烧过的残骸。
他所率领的兵马已经不止三千人马了,在自己的地盘上被锓犯了威严的朵**,已越来越没耐心,而领兵追寻这只狐狸的将领,短短的半月里,已更替了三人,吞哥儿就是第三任的统领,他很清楚如果不能马上捉住这只狐狸,他的下场不会比两个前任好上多少。至于捉着这伙明军的踪迹之后的战斗,吞哥儿倒是一点也不担心,他手下可是足足领着五千精锐骑兵,那班明人,不过千骑上下,只教寻着,一次冲锋就足够把他们碾碎。
“七受挞,你确信那伙明人的主力,就在哈濑河套?”吞哥儿再一次询问了七受挞那颜,他受够了这伙明人,他也更加担心七受挞给他的情报存在问题,而导致自己再一次扑空并给了那伙明人,狡诈如狐的明人,更多的回旋空间。
七受挞的胖脸上显得颇有些苍白,他并不想回去面对阿傍罗刹,正是因为不想再跟那个恶鬼打交道,所以就算阿傍罗刹告诉他,可以去密云前卫以物易物,他也果断地领着部落里残余的部众。进行了迁徙。
但他所没有想到的,是在迁移的路上,遇上了正在四出捕捉敌人踪迹的吞哥儿所派出的众多哨骑探马。他老老实实地说出了自己和丁一的遭遇,如何在深夜去劫营,又如何被战败,尽管这很不光彩,但毕竟一下失去了部落大部分青壮,他想隐瞒也隐瞒不过去。
“贵人,七受挞真的不知道啊!”这胖子可不笨,他可不想最后成为背黑锅的对象。“我知道的,是阿傍罗刹就在那里,我们用了三个部落,千余勇士,被他们都杀尽了。听说,他们死伤的。也不过百人左右。看阿傍罗刹的兵,也就七八百人的模样,都是极凶悍的角色。”
吞哥儿不耐烦地说道:“你就不是个痛快的人!我们这么多天,就在寻着一支千人上下的队伍,凶残得紧要,不是正好和你遇着这支军马合得上么?铁定就是这支军马。又有阿傍罗刹带队,方才有这般的大胆!”
落后吞哥儿半个马身的七受挞,抹了一把胖脸上密密麻麻的汗珠,强笑着道:“贵人。总之,七受挞是没有说,那支军马便是贵人在寻索的,贵人说是,便是,若不是,却也不关七受挞的事。”他看着吞哥儿的面色变得难看,要知道此时吞哥儿手下五千青壮,而七受挞整个部落怕还拼不出一百青壮,他可不想惹怒了这位,随手把他这个残部灭了再推到丁一头上去,“只是哈喇河套那地头,插着阿傍罗刹的旗,却是他们的老窝,若是贵人去把旗拔了,把那老窝端了,总也是件英雄的事。”
这才让吞哥儿的脸色略为好看一点,这时候突然前方传来急剧尖哨声,一阵强似一阵,然后吞哥儿便听着自己前锋传讯的角号也传了起来,看起来是两方的前锋都发现了彼此的存在!
而在这个时候,从鞑靼部领了五千俘虏和三千马匹的王越,正慢吞吞地向哈喇河套的密云前卫行进。带领着他的,除了出来传信时带着的十来个军兵之外,还有脱脱不花派出去见丁一的二十人。
那些俘虏大都两人骑着一匹马,没有人想逃跑,跑到哪里去?茫茫的草原,光是没有吃食,就足够让他们在草原活活饿死。尽管王越再三跟他们说过,他们是丁容城救下来的,将会在密云前卫替丁一打仗,除非得到足够的功勋,否则他们这辈子也不会有机会回关内,但总归也是比给鞑靼当奴隶,过着牛马一样的生活强吧?
再说,本来就是军户,就算回到关内,就能远离沙场吗?就能避开战火吗?不见得,世代军户,当兵吃粮也是他们仅有的技能,丁容城听说是个义气人,但愿能让自己吃饱了,也不枉给他卖命就是。这段奴隶生涯,磨光了他们许多的棱角与不平,浮现在他们脸上的神色,更多的是无奈与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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