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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网 www.lewen6.com,不负娇宠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外祖父还在的时候,就曾经多次征辟先生入朝,都被先生拒绝了。”

    事后,李寿详细的将自己跟李克己的“师徒恩怨”说了一遍。

    唐宓眨巴着大眼认真听着,唔,李寿的外祖父也就是先帝。

    先帝虽是武将,却也是豪门望族出身,对名士十分优待。

    再加上先帝是新朝开国之君,特别看重人才,对于那些真正的贤德大能,绝对称得上求贤若渴。

    李克己前朝时就名扬海内,学问、才识等各方面都是极为出色。

    尤其是他的“相人”技能,更是被世人吹得神乎其神。

    当年先帝犹豫着是否换太子的时候,就曾经想着请李克己进京,让他好好品评一下自己的几个儿子。

    奈何李先生闲云野鹤惯了,根本无心官场,直接拒绝了先帝的征召。

    那时先帝初做皇帝,正是要表现其仁德、宽厚的时候,对于李克己近乎无礼的拒绝,他也一笑而过。

    只是心底里埋了根刺儿。

    “后来,皇孙们渐大了,要给他们延请名师,这时也不知是谁又在外祖父跟前提到了先生,”

    提起自己的外祖父,李寿还是非常敬重的。

    他老人家英明神武,乱世之中夺得江山,建立大梁朝。

    新朝建立后,均田亩、完善府兵制度,清吏治、设三省六部,削弱世家豪族,提拔新兴地主寒门,开考试选人的先河……种种革新,让大梁朝整个朝堂都焕然一新。

    再也没有前朝的腐败、独断和暮气。

    大梁朝宛如东升的旭日,时时、处处都散发着生机与活力。

    ……呃,老人家什么都好,只是到了生命的最后一两年时,忽然变得有些不讲理。

    “外祖父再次下诏征辟先生入朝,先生再次拒绝了,”

    李寿揉了揉鼻子,想起当年的事,真是有些哭笑不得,“外祖父恼了,暗中下令,不惜一切手段‘请’李先生进京。”

    唐宓张大了小嘴儿,呆呆的说:“先、先帝不会命人把先生捆到了京城吧?”

    李克己爱四处游历,常年神龙见首不见尾。

    他的家人想要找到他都不容易。

    但对于国家机器而言,李克己的“行踪不定”就完全不起作用了。

    只要皇帝想找人,李克己除非上天入地出海,否则早晚都能将他找到。

    找到了人,李克己面对天使(即天子之使)和圣旨,一扬下巴,骄傲了回了句:“不去!”

    结果,来人二话没说,一挥手,呼啦围上来一二十口人,将李克己团团围住。

    李寿道:“李先生是海内名士,是读书人,我外祖父怎会如此折辱他?”

    捆人?当然没有!

    不过也差不多。

    天使指挥着一二十人裹挟着李克己,硬生生将他“请”上了马车,然后一路运往京城。

    李克己幼时成名,年轻时便是名扬天下的大儒,顺风顺水了几十年,何曾受过这样的待遇?

    哪怕对方是皇帝,李克己也在心里狠狠的记了一笔。

    等到了京城,进了皇宫,面对笑嘻嘻的老小孩先帝,李克己直接闭上了嘴巴,玩儿起了“非暴力不合作”。

    先帝似乎跟李克己扛上了,李克己不说话,他偏偏往人家跟前凑。

    每天带着一群小萝卜头去李克己暂居的宫殿刷存在感,去了,先帝就往李克己跟前一坐,两人大眼瞪小眼。一瞪就是小半天。

    而一群不满十岁的皇子皇孙就在四周玩闹,只把李先生随身携带的手稿、笔记等物翻得乱七八糟。

    李克己那个气啊!

    他还是忍着,心里的小人更是不住的握拳:姓郑的,劳资跟你扛上了,看谁耗得过谁!

    就这样,一天、两天……三个月过去了,先帝每天带着孩子去刷李先生的日常。

    先帝简直将这件事当成了个游戏,每天玩得不亦乐乎。

    最后,李克己终于投降了——娘的,跑又跑不掉,躲又躲不开,劳资认输行不行?

    李克己服了软,可心里到底不忿,对着先帝带来的一群小萝卜头看来看去,最后一指头指到了李寿头上。

    “先生是不是已经知道你不是先帝的儿孙?”原来这就是李克己收李寿为徒的原因啊,她不禁怀疑起李先生最初这么做的用心。

    李寿点头,又摇头,“先生确实知道我不姓郑,但他选我做学生,也不全然是跟外祖父置气。”

    李寿跟着郑宥长大,打小便跟一堆小舅舅、表兄、表弟混做一起。

    先帝带着孩子们去刷李克己的日常,李寿也在其中。

    当先帝忙着跟李克己练“对眼神功”,众小舅、表兄弟们玩闹嬉戏的时候,唯有李寿一个人抱着李克己的手札坐在角落里研读。

    李克己深谙“一心二用”之道,一边跟先帝瞪眼,一边暗暗留心那些皇子皇孙,最后李寿便入了李克己的眼。

    “有时候,我在东宫呆得闷了,就去先生那儿看书,”

    回忆起幼时的趣事,李寿满脸的怀念,“先生爱游历,每到一处,他都会记录当地的历史传说、风土人情,乃至美食美酒。先生的文笔极好,单单读他的游记,便会让人如临其境。我,很喜欢。”

    李寿每次都是一个人悄悄去。

    起初,李克己对于这个四五岁大的小萝卜头也采取无视策略,不跟他说话,也不阻拦他翻书,就那么冷冷的看着。

    李克己觉得,李寿到底是个小孩子,一天两天忍得住,他就不信时间久了,这小屁孩儿还能忍得住。

    当然,李克己还可能存着点儿小心思:直娘的,老子拼不过你家老人,难道还抗不过你个臭小子?

    然而令李克己惊讶的是,李寿这么点儿的小孩儿,居然真能忍得住。

    人家李寿来他这儿,就是纯看书,不说话,不四处乱逛,对他李克己更是连眼角的余光都欠奉一个。

    不得不说,人的骨子里都有点儿犯贱。

    李寿越是不搭理李克己,李克己却越是对李寿感兴趣。

    暗地里找来内侍,仔细打听了李寿的身份。

    发现李寿居然是赵郡李氏的子孙,只可惜,父母和离,本家与外家险些成了仇人,如今只能寄居在外家。

    随着了解的加深,李克己发现,自己居然有点喜欢这个闷不吭声的臭小子了。

    某日,李克己找了个机会,凑到李寿跟前搭上了话。

    “我那时,刚知道自己的身世,正是敏感的时候,”李寿虽不是唐宓那般“生而知之”,但有记忆的时候特别早。

    他现在还清晰得记得,他四岁那年,五岁大的十二舅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是没人要的野孩子。

    李寿当时就蒙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把舅舅和舅母当成了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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