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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喜儿走过去,有些抱歉地看着她,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你在警局上班,一定能拿到他的住址,明天我们直接杀到他的老巢。”
林喜儿坐深夜航班回来,今天又陪着她奔波一天,已经够辛苦了,纪念不想再让她跟着难过,只好打起精神,朝她笑道:“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们先去吃饭,我带你去一家超棒的餐厅吃饭。”
“快快快,你去开车。”林喜儿推着纪念朝停车的地方走。
同一时刻,谈宗熠坐在最右边的一辆黑色路虎里,他靠着座椅,一只手搭在额头上,蹙着眉,静静望着不远处的两个人,直到她们驱车离开,他才缓缓闭上眼睛。
一小时前,他特意打电话给温茜,让她开车过来与他换,趁着她们睡着,他让温茜开走他的车,而他自己则坐在温茜开来的车里。
睡着的纪念,仍旧拧着眉,像个倔强的小士兵,仿佛连在梦里,也要坚持守护着什么。
纪念带林喜儿去的是一家川菜馆,餐厅里装潢一般,在林喜儿这种见多识广的人眼中,可不是一般的没格调,还没落座,她就想要换地方,可拗不过纪念,只好勉强留下来,直到尝了菜后,才眉开眼笑起来。
麻、辣、香,是川菜的特色,这家餐厅的菜,味道地道,林喜儿吃得过瘾极了。
吃完最后一道菜,她揉着肚子感叹道:“哎呀,简直要胖三斤。”
纪念哭笑不得:“胖三斤?你还真夸张!”
林喜儿突然想起什么,一脸兴奋道:“胖就胖了,走,我们现在去小吃街,我在国外时,就惦记着小吃街的串串。”
一念起,她就忍不住嘴馋心动,立刻就喊了服务生来结账,然后,拉着纪念匆匆离开。
A市有一条很著名的小吃街,她们还在念书时就有了,周边环境几番变化,但小吃街却一直没怎么变,长长的街道两边摆满各种小吃甜品,人声鼎沸,充斥着一股繁闹的烟火气。
林喜儿兴致高昂,从这个摊位跳到另一个摊位。她身材高挑,穿着白色露肩毛衣搭高腰修身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红色高跟鞋,在人群里格外引人注目。几个年轻男孩子从她身边经过,忍不住盯着她看,她转头就朝对方抛了个媚眼,几个男孩子纷纷一愣,然后低头匆匆离开。
林喜儿忍不住大笑,纪念白了她一眼:“人家还是高中生呢,你收敛点。”
“高中生怎么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喜儿不以为然。
说完,她就转身去了一旁的果汁店,大声嚷着要来两份芒果冰沙。在明亮的灯光下,纪念转头看她,二十五岁的林喜儿,美得令人惊艳,标准的鹅蛋脸,眼眸明亮而深邃,鼻梁秀挺,五官有着亚洲人少有的立体感。
十几岁时,大多数同龄女孩对美的认知还只是修饰头发、涂一涂唇膏时,林喜儿就已经有了Chanel的口红和香水,捧着时尚杂志学习穿衣打扮,她原本就是美玉,略作修饰后越发光彩照人。
因此,学校的女生都不喜欢她,她超出别人太多,没有哪个女孩儿甘心当绿叶,何况她又过于张扬。
还记得那个时候,常常有同学问她:“你怎么和林喜儿成了好朋友?”
青春时期的少女,心思多敏感啊,没有人理解为什么她可以忍受这样一个美丽张扬的人在自己身边,时时抢自己的风头。可大家不知道,她和林喜儿是多年的感情,彼此早已是姐妹是亲人,她们只会为彼此的优秀而感到骄傲,而不是嫉妒。
她们是在林家的家宴上认识的。
那年她九岁,跟着父亲纪时天去贺林家的乔迁之喜。
当天在宴会上,纪时天忙着结交人脉,顾不上纪念,心想反正是在林家,不会出什么事,就放心地把她一个人丢在了花园里让她自己玩。
林家招待客人是在前花园修剪整齐的草坪上,两条长桌拼成马蹄形,象征着幸运,水晶杯,银餐具,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精致而讲究。
那时候,纪念是个别扭的小孩,讨厌热闹,讨厌爱捏她脸的大人,讨厌一群幼稚又聒噪的小孩,宴会刚开始没多久,她就觉得无趣,沿着花园的另一个方向悄悄离开。
像爱丽丝梦游仙境,纪念顺着花园角门出去,走过鹅卵石铺成的小路,眼前赫然出现一大片海,一望无际的蔚蓝海面,仿佛与天空连成一线。
她惊讶得甚至忘记了惊呼,傻傻地站在原地,瞪大眼睛看着这片海,片刻后,脱掉鞋子朝沙滩飞奔去。
林喜儿牵着卡萨去时,看见她一个人站在海边玩水,溅起的水花落了她一身一脸她也不在乎,她来回地跑,像个小疯子。
“汪汪汪。”卡萨不耐烦地叫起来,并挣脱狗链蹿了出去。
“卡萨。”林喜儿叫。
纪念闻声回头,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反应,就看见一只白色的庞然大物朝她跑来,将她扑倒在地。
“卡萨!”在卡萨要攻击纪念时,林喜儿迅速地拉住狗链,将它拽了回来。
纪念惊魂未定地躺在地上,看着这一人一狗。这是一只白色的长毛狗,半人高的样子,此时,它正盯着纪念吐舌头。站在狗旁边的少女,比纪念略高一点,穿白色的瑞士点麻纱裙子,灯笼袖,齐肩的卷发散在肩上,唇红齿白,她是一个真正的安琪儿,漂亮极了。
同一时刻,林喜儿也在打量纪念,她皱着眉,语气不善地问:“你是哪家的小孩?你爸爸妈妈没教你不要在别人家乱跑吗?”
一旁的狗仿佛要为主人助威似的,再一次“汪汪汪”地叫起来。
莫名其妙被一只狗袭击不说,又被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女孩儿教训,就算是泥人也该生气了,何况纪念原本也是个犟脾气。她随手抓起一把沙子朝狗脸撒去,然后拍拍手站起来。
卡萨叫得更凶了,林喜儿见状,用力推了一把纪念,将她再次推倒在地上。
纪念如法炮制,不过这次沙子是撒向林喜儿的。两人就这样扭打在一起,林喜儿哪里会是纪念的对手,很快就被纪念按在地上,纪念坐在她身上,压住她的两条胳膊,抿着唇恶狠狠地瞪她。林喜儿气红了眼眶,却要强得不肯哭出来。
半晌,纪念松开她,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沙子,穿上鞋,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后来她们在花园里再次遇见,纪念看见林喜儿乖巧地站在林太太身边时,她才知道她是主人家的孩子,纪时天与林先生在一旁寒暄,互相夸奖彼此的女儿,纪念偷偷抬眼打量林喜儿,生怕她会突然告状。
她不是怕纪时天责骂她,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多丢脸啊。
林喜儿人小鬼大,似乎看穿了纪念的心思,抬头朝她狡黠地笑了笑,然后拉了拉林太太的手臂。
“妈妈,我喜欢这个小妹妹,能不能让她留下来和我一起玩?”她撒娇道。
林太太觉得好笑,看着纪念问:“你怎么知道人家是小妹妹,或许你该喊人家小姐姐呢。”
林喜儿走上前一步,把手放在自己的头顶,平行地向纪念比画过去:“你看,她没我高。”
林太太笑起来,一旁的林先生闻言,便向纪时天打听纪念的岁数,两人一比较,发现林喜儿确实比纪念大了八个月。
“还真是妹妹呢。”林太太笑道,“那得问问妹妹愿不愿意留下来陪你玩呀。”
纪念云里雾里的有些反应不过来,不知道林... -->>
林喜儿走过去,有些抱歉地看着她,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你在警局上班,一定能拿到他的住址,明天我们直接杀到他的老巢。”
林喜儿坐深夜航班回来,今天又陪着她奔波一天,已经够辛苦了,纪念不想再让她跟着难过,只好打起精神,朝她笑道:“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们先去吃饭,我带你去一家超棒的餐厅吃饭。”
“快快快,你去开车。”林喜儿推着纪念朝停车的地方走。
同一时刻,谈宗熠坐在最右边的一辆黑色路虎里,他靠着座椅,一只手搭在额头上,蹙着眉,静静望着不远处的两个人,直到她们驱车离开,他才缓缓闭上眼睛。
一小时前,他特意打电话给温茜,让她开车过来与他换,趁着她们睡着,他让温茜开走他的车,而他自己则坐在温茜开来的车里。
睡着的纪念,仍旧拧着眉,像个倔强的小士兵,仿佛连在梦里,也要坚持守护着什么。
纪念带林喜儿去的是一家川菜馆,餐厅里装潢一般,在林喜儿这种见多识广的人眼中,可不是一般的没格调,还没落座,她就想要换地方,可拗不过纪念,只好勉强留下来,直到尝了菜后,才眉开眼笑起来。
麻、辣、香,是川菜的特色,这家餐厅的菜,味道地道,林喜儿吃得过瘾极了。
吃完最后一道菜,她揉着肚子感叹道:“哎呀,简直要胖三斤。”
纪念哭笑不得:“胖三斤?你还真夸张!”
林喜儿突然想起什么,一脸兴奋道:“胖就胖了,走,我们现在去小吃街,我在国外时,就惦记着小吃街的串串。”
一念起,她就忍不住嘴馋心动,立刻就喊了服务生来结账,然后,拉着纪念匆匆离开。
A市有一条很著名的小吃街,她们还在念书时就有了,周边环境几番变化,但小吃街却一直没怎么变,长长的街道两边摆满各种小吃甜品,人声鼎沸,充斥着一股繁闹的烟火气。
林喜儿兴致高昂,从这个摊位跳到另一个摊位。她身材高挑,穿着白色露肩毛衣搭高腰修身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红色高跟鞋,在人群里格外引人注目。几个年轻男孩子从她身边经过,忍不住盯着她看,她转头就朝对方抛了个媚眼,几个男孩子纷纷一愣,然后低头匆匆离开。
林喜儿忍不住大笑,纪念白了她一眼:“人家还是高中生呢,你收敛点。”
“高中生怎么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喜儿不以为然。
说完,她就转身去了一旁的果汁店,大声嚷着要来两份芒果冰沙。在明亮的灯光下,纪念转头看她,二十五岁的林喜儿,美得令人惊艳,标准的鹅蛋脸,眼眸明亮而深邃,鼻梁秀挺,五官有着亚洲人少有的立体感。
十几岁时,大多数同龄女孩对美的认知还只是修饰头发、涂一涂唇膏时,林喜儿就已经有了Chanel的口红和香水,捧着时尚杂志学习穿衣打扮,她原本就是美玉,略作修饰后越发光彩照人。
因此,学校的女生都不喜欢她,她超出别人太多,没有哪个女孩儿甘心当绿叶,何况她又过于张扬。
还记得那个时候,常常有同学问她:“你怎么和林喜儿成了好朋友?”
青春时期的少女,心思多敏感啊,没有人理解为什么她可以忍受这样一个美丽张扬的人在自己身边,时时抢自己的风头。可大家不知道,她和林喜儿是多年的感情,彼此早已是姐妹是亲人,她们只会为彼此的优秀而感到骄傲,而不是嫉妒。
她们是在林家的家宴上认识的。
那年她九岁,跟着父亲纪时天去贺林家的乔迁之喜。
当天在宴会上,纪时天忙着结交人脉,顾不上纪念,心想反正是在林家,不会出什么事,就放心地把她一个人丢在了花园里让她自己玩。
林家招待客人是在前花园修剪整齐的草坪上,两条长桌拼成马蹄形,象征着幸运,水晶杯,银餐具,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精致而讲究。
那时候,纪念是个别扭的小孩,讨厌热闹,讨厌爱捏她脸的大人,讨厌一群幼稚又聒噪的小孩,宴会刚开始没多久,她就觉得无趣,沿着花园的另一个方向悄悄离开。
像爱丽丝梦游仙境,纪念顺着花园角门出去,走过鹅卵石铺成的小路,眼前赫然出现一大片海,一望无际的蔚蓝海面,仿佛与天空连成一线。
她惊讶得甚至忘记了惊呼,傻傻地站在原地,瞪大眼睛看着这片海,片刻后,脱掉鞋子朝沙滩飞奔去。
林喜儿牵着卡萨去时,看见她一个人站在海边玩水,溅起的水花落了她一身一脸她也不在乎,她来回地跑,像个小疯子。
“汪汪汪。”卡萨不耐烦地叫起来,并挣脱狗链蹿了出去。
“卡萨。”林喜儿叫。
纪念闻声回头,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反应,就看见一只白色的庞然大物朝她跑来,将她扑倒在地。
“卡萨!”在卡萨要攻击纪念时,林喜儿迅速地拉住狗链,将它拽了回来。
纪念惊魂未定地躺在地上,看着这一人一狗。这是一只白色的长毛狗,半人高的样子,此时,它正盯着纪念吐舌头。站在狗旁边的少女,比纪念略高一点,穿白色的瑞士点麻纱裙子,灯笼袖,齐肩的卷发散在肩上,唇红齿白,她是一个真正的安琪儿,漂亮极了。
同一时刻,林喜儿也在打量纪念,她皱着眉,语气不善地问:“你是哪家的小孩?你爸爸妈妈没教你不要在别人家乱跑吗?”
一旁的狗仿佛要为主人助威似的,再一次“汪汪汪”地叫起来。
莫名其妙被一只狗袭击不说,又被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女孩儿教训,就算是泥人也该生气了,何况纪念原本也是个犟脾气。她随手抓起一把沙子朝狗脸撒去,然后拍拍手站起来。
卡萨叫得更凶了,林喜儿见状,用力推了一把纪念,将她再次推倒在地上。
纪念如法炮制,不过这次沙子是撒向林喜儿的。两人就这样扭打在一起,林喜儿哪里会是纪念的对手,很快就被纪念按在地上,纪念坐在她身上,压住她的两条胳膊,抿着唇恶狠狠地瞪她。林喜儿气红了眼眶,却要强得不肯哭出来。
半晌,纪念松开她,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沙子,穿上鞋,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后来她们在花园里再次遇见,纪念看见林喜儿乖巧地站在林太太身边时,她才知道她是主人家的孩子,纪时天与林先生在一旁寒暄,互相夸奖彼此的女儿,纪念偷偷抬眼打量林喜儿,生怕她会突然告状。
她不是怕纪时天责骂她,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多丢脸啊。
林喜儿人小鬼大,似乎看穿了纪念的心思,抬头朝她狡黠地笑了笑,然后拉了拉林太太的手臂。
“妈妈,我喜欢这个小妹妹,能不能让她留下来和我一起玩?”她撒娇道。
林太太觉得好笑,看着纪念问:“你怎么知道人家是小妹妹,或许你该喊人家小姐姐呢。”
林喜儿走上前一步,把手放在自己的头顶,平行地向纪念比画过去:“你看,她没我高。”
林太太笑起来,一旁的林先生闻言,便向纪时天打听纪念的岁数,两人一比较,发现林喜儿确实比纪念大了八个月。
“还真是妹妹呢。”林太太笑道,“那得问问妹妹愿不愿意留下来陪你玩呀。”
纪念云里雾里的有些反应不过来,不知道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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