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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不是发现世界越发黑暗的过程,而是发现世界越发复杂的过程。儿时觉得世界美好是因为简单,爱你的人都为你阻挡了复杂。世界没有很糟糕也没有很美好,它只是复杂,只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都不代表真实。成长就是认识到这些,然后相信自己,选择相信的。
其实每个人都被这个世界温柔地爱过,为此,就得把这份温柔传递下去。
(一)
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树立起我人生第一个伟大理想——那就是变成非常牛逼的篮球运动员,然后把初中里的那些高个儿全部赢个遍。那时我刚看完《灌篮高手》,湘北打翔阳,三井寿实在太帅了,从此我便喜欢上篮球,一发不可收拾。
那时上学途中,我会经过一个篮球场。那是我们镇里类似于文化中心的地方,篮球场左边是图书馆,右边是大片草地,时不时就能看到有人踢球。那时候踢球是件简单又快乐的事,连球门都不需要,把书包摆在草地上就能当球门。
那年中国足球居然进了世界杯,然后很快打道回府,而姚明则以状元秀的身份登陆NBA。
五年级的我和我的小伙伴,那时起就每天和一帮初中的高个儿一起打球。每次不管是比投篮、比罚球还是斗牛,我都是被完虐。某天我被一个高个儿完虐,他放了一句狠话,原话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我怒不可遏。那天起我暗自发誓一定要赢过他,让他心服口服。
于是我每天加倍练球,练到满头大汗。终于我觉得我可以再和他比赛了,却再也没有见过他。
再后来,这个所谓的篮球梦想也消失了。回头想想觉得一阵好笑,儿时总有一些莫名的想法,在当时却又有不知从何而来的笃定,笃定那就是会实现的东西,而自己就是为这个梦而生的。
去年过年,我回乡下,想着去曾经的篮球场打球,却没想到那里已经变成了居民区。图书馆不见了,草地也随之消失,就连小时候常见的小河也不见了。
事到如今我依旧不知道科技和城镇的发展是不是好事,就好像那天我盯着居民楼发呆,想着消失的或许不是篮球场,也不是那片绿地,而是我们自己。
(二)
最近的强迫症越发严重:左右耳机不能戴反;否则就会觉得别扭,上厕所的时候如果不找点儿字来看可能会死,睡觉的时候如果不在脑海里构思个剧情一定会失眠,洗澡则是思考人生的好时机,尽管每次洗完澡我就忘了我到底在思考些什么。
听歌已经变成我生活的一部分,一有时间独处的时候我就会听。我一直在想音乐和文字对我们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后来我觉得音乐和文字能有什么意义,就在于接触它的时候你处于什么样的心情。忙碌时,你会没有心情听歌;失落时,某些歌却又像鸡血一般让你热血沸腾。很小的时候,电视里一直放周杰伦的歌,那时候就觉得这个家伙够拽,《双截棍》是我的最爱,觉得这首歌简直拽爆了。那时候也爱听周杰伦的其他歌,但当时我不觉得这些歌对我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奇怪的是长大了以后,反而发现杰伦的歌里面有种特殊的味道。每次听起来都是一阵感慨,心情也会随着旋律而改变,我想大概是我们都到了能听懂他的歌的含义的时候。
我们都可耻地长大了,而那些音乐依旧年轻。
当然我依旧爱着从小就喜欢的漫画,比如《灌篮高手》和《七龙珠》。我也爱着看了好几年的美剧,比如《老友记》和《迷失》。我一直不舍得看这两个系列的结局,尽管我早就看了无数遍,可每次看到结尾的时候,还是觉得不要看下去比较好。不看下去就不会有结局,不看下去就不会有告别。
我突然明白,或许不管是文字还是音乐,还是其他一些什么,只要你用某种方式把那些记下来,它们就会变成你的一部分,你们就变成了互相陪伴的状态。陪伴这种东西,你很难说清它到底是什么,甚至很多时候你对它不以为意。只有在某个时刻、某些特殊的时间点,你才能感受到它的力量。
我想,作者和读者应该也是这种关系,我分享我的故事,我很开心你愿意听我说话,甚至会把这些话记在心里。陪伴永远是相互的,我想世上还有人能和我在某个下午看同一本书、听同一首歌,就觉得世界其实没那么冷漠。
你愿意听,我愿意讲;如果你愿意讲给我听,我也会用心听。
(三)
说说我在的城市。
墨尔本是比较文艺的地方,这种文艺是这个城市文化的一部分。比起悉尼的商业化,墨尔本显得沉静些。咖啡文化是墨尔本的城市基因的一部分,在城里你每走一条街都能发现四五家咖啡店。对于这里的人来说,这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在我住的地方不远,有一个公园,我每天早上跑步都会去那个公园里跑一圈。因为我工作日总熬夜的缘故,跑步基本集中在周末清晨和周三一早。跑步时能遇到很多同在跑步的人,大多都和我一样戴着耳机,自顾自地跑着。
跑步是难得的锻炼项目,随时随地只要准备好,除了天气以外没其他特别的限制。遇到一起跑步的人时,心情会莫名地好。大概是知道了世界上有很多人和自己一样,保持着跑步的习惯。或许每个人跑步的原因都不尽相同,但至少那时候能感觉到大家是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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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不是发现世界越发黑暗的过程,而是发现世界越发复杂的过程。儿时觉得世界美好是因为简单,爱你的人都为你阻挡了复杂。世界没有很糟糕也没有很美好,它只是复杂,只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都不代表真实。成长就是认识到这些,然后相信自己,选择相信的。
其实每个人都被这个世界温柔地爱过,为此,就得把这份温柔传递下去。
(一)
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树立起我人生第一个伟大理想——那就是变成非常牛逼的篮球运动员,然后把初中里的那些高个儿全部赢个遍。那时我刚看完《灌篮高手》,湘北打翔阳,三井寿实在太帅了,从此我便喜欢上篮球,一发不可收拾。
那时上学途中,我会经过一个篮球场。那是我们镇里类似于文化中心的地方,篮球场左边是图书馆,右边是大片草地,时不时就能看到有人踢球。那时候踢球是件简单又快乐的事,连球门都不需要,把书包摆在草地上就能当球门。
那年中国足球居然进了世界杯,然后很快打道回府,而姚明则以状元秀的身份登陆NBA。
五年级的我和我的小伙伴,那时起就每天和一帮初中的高个儿一起打球。每次不管是比投篮、比罚球还是斗牛,我都是被完虐。某天我被一个高个儿完虐,他放了一句狠话,原话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我怒不可遏。那天起我暗自发誓一定要赢过他,让他心服口服。
于是我每天加倍练球,练到满头大汗。终于我觉得我可以再和他比赛了,却再也没有见过他。
再后来,这个所谓的篮球梦想也消失了。回头想想觉得一阵好笑,儿时总有一些莫名的想法,在当时却又有不知从何而来的笃定,笃定那就是会实现的东西,而自己就是为这个梦而生的。
去年过年,我回乡下,想着去曾经的篮球场打球,却没想到那里已经变成了居民区。图书馆不见了,草地也随之消失,就连小时候常见的小河也不见了。
事到如今我依旧不知道科技和城镇的发展是不是好事,就好像那天我盯着居民楼发呆,想着消失的或许不是篮球场,也不是那片绿地,而是我们自己。
(二)
最近的强迫症越发严重:左右耳机不能戴反;否则就会觉得别扭,上厕所的时候如果不找点儿字来看可能会死,睡觉的时候如果不在脑海里构思个剧情一定会失眠,洗澡则是思考人生的好时机,尽管每次洗完澡我就忘了我到底在思考些什么。
听歌已经变成我生活的一部分,一有时间独处的时候我就会听。我一直在想音乐和文字对我们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后来我觉得音乐和文字能有什么意义,就在于接触它的时候你处于什么样的心情。忙碌时,你会没有心情听歌;失落时,某些歌却又像鸡血一般让你热血沸腾。很小的时候,电视里一直放周杰伦的歌,那时候就觉得这个家伙够拽,《双截棍》是我的最爱,觉得这首歌简直拽爆了。那时候也爱听周杰伦的其他歌,但当时我不觉得这些歌对我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奇怪的是长大了以后,反而发现杰伦的歌里面有种特殊的味道。每次听起来都是一阵感慨,心情也会随着旋律而改变,我想大概是我们都到了能听懂他的歌的含义的时候。
我们都可耻地长大了,而那些音乐依旧年轻。
当然我依旧爱着从小就喜欢的漫画,比如《灌篮高手》和《七龙珠》。我也爱着看了好几年的美剧,比如《老友记》和《迷失》。我一直不舍得看这两个系列的结局,尽管我早就看了无数遍,可每次看到结尾的时候,还是觉得不要看下去比较好。不看下去就不会有结局,不看下去就不会有告别。
我突然明白,或许不管是文字还是音乐,还是其他一些什么,只要你用某种方式把那些记下来,它们就会变成你的一部分,你们就变成了互相陪伴的状态。陪伴这种东西,你很难说清它到底是什么,甚至很多时候你对它不以为意。只有在某个时刻、某些特殊的时间点,你才能感受到它的力量。
我想,作者和读者应该也是这种关系,我分享我的故事,我很开心你愿意听我说话,甚至会把这些话记在心里。陪伴永远是相互的,我想世上还有人能和我在某个下午看同一本书、听同一首歌,就觉得世界其实没那么冷漠。
你愿意听,我愿意讲;如果你愿意讲给我听,我也会用心听。
(三)
说说我在的城市。
墨尔本是比较文艺的地方,这种文艺是这个城市文化的一部分。比起悉尼的商业化,墨尔本显得沉静些。咖啡文化是墨尔本的城市基因的一部分,在城里你每走一条街都能发现四五家咖啡店。对于这里的人来说,这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在我住的地方不远,有一个公园,我每天早上跑步都会去那个公园里跑一圈。因为我工作日总熬夜的缘故,跑步基本集中在周末清晨和周三一早。跑步时能遇到很多同在跑步的人,大多都和我一样戴着耳机,自顾自地跑着。
跑步是难得的锻炼项目,随时随地只要准备好,除了天气以外没其他特别的限制。遇到一起跑步的人时,心情会莫名地好。大概是知道了世界上有很多人和自己一样,保持着跑步的习惯。或许每个人跑步的原因都不尽相同,但至少那时候能感觉到大家是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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