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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蝗,还有几条已经钻进皮肉,打也打不掉。但是,这种情况却又不能硬拽,如果拽断了它的吸盘,就更麻烦了。不但会感染,还有可能溃烂,产生更可怕的后果。
“香奈儿,把帐篷里的硫磺粉拿来?什么?你不知道什么叫硫磺?噢,狗屎,那单词我也忘了,就在帐篷里,昨天我用过没有装进背包。噢噢噢,算了,你背包里的杀虫剂或者蚊不叮类的药水,都可以!”
李煜挺憷这种东西的,本以为大雨天进林子有雨水冲涮,山蚂蝗应该叮不上,没想到一下子叮了十多条,不知道被它们吸了多少血,太特么的恶心了。
焦急之下,好多单词都忘了怎么说,幸好香奈儿经常在野外探险,知道怎么处理这种山蚂蝗。
香奈儿手忙脚乱,从自己背包里找到一瓶蚊不叮药水,让李煜站在小竹棚里,喷在他背上的山蚂蝗身上,这药水一喷到山蚂蝗身上,这些软体虫子一阵扭曲蠕动,好像被针扎到一样,把脑袋吸盘从李煜的皮肤里退出来,啪嗒一声,落在地上,痛苦的扭动身体。
余下的几只,也是同样的情况,一遇到药水,就从李煜身上落下去,被恶心得不行的李煜大力碾压踩死。可是,最后一只小蚂蝗在肩膀处钻得很深,整个身体都快钻进去了,药水落不到它身上。
“怎么办?李,这最后一只钻得太深,喷了好多药它都不出来!”香奈儿同样惧怕这些软体虫子,不过她觉得总算能替李煜做点事情,强忍着恐惧,为它除虫,只是最后一只钻得太深,快把她急哭了。
“就剩一只了?没事,等下你用刀帮我划开皮肤!”李煜说着,又在身上检查一遍,结果又从头发里揪出来两条六七厘米长的山蚂蝗。
李煜回想一遍进林子的过程,一直都很小心,只有在遇到脆蛇的时候,跟着它钻进了灌木丛,忘了戒备周围树枝或草丛里的山蚂蝗,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被它们叮在了身上。
李煜跑回帐篷,找到硫磺粉,并取出猎刀,让香奈儿再试一下,如果硫磺粉还不起作用,就只能用刀划开皮肤,把这只不懂深浅的小蚂蝗揪出来。
可能是因为山蚂蝗吸饱了,往外退了一点,当硫磺粉撒在它身上的时候,终于感觉到痛苦,扭动着肥胖的身体,从伤口里退了出来。
落到地上之后,被李煜一脚踩得稀烂。
这经历让李煜深刻明白一个道理,有空间也不比其他人好多少,如果遇到大蟒蛇或者毒蛇,甚至这样的小软体虫子,都有可能让他饮恨收场。
接下来还要处理伤口,因为被蚂蝗叮过的伤口,血流不止,这是因为蚂蝗咬人时,会分泌出一种溶血素,使红细胞溶解,让伤口中的血液不能很快凝结,
李煜先站在大雨中淋了一下,把鲜血冲洗干净,才让香奈儿帮自己擦上碘酒,不过让香奈儿意外的是,李青云身上的伤口很快就止血了,甚至有初步结疤的感觉,这种愈合能力太让人惊讶了。
而李煜在旺财身上查检一遍,发现它们身上居然没有山蚂蝗,挺惊奇的,在雨后的草丛中,山蚂蝗成片成群的,没被叮上真是好运气,不过看到旺财的毛皮像缎子似的光滑,跑动时,连跳蚤都藏不住,就算真有山蚂蝗落在它们身上,也早晃掉了。
这一折腾,可把李煜饿坏了,把香菇切丁撒进了煮好的粥里,此时,已经不能离开锅边,就蹲在那里搅拌,怕糊底,又煮了十多分钟,香菇的味道溶进了粥里,才把香菜沫撒进去,并从火上把锅端下来。
“李,为了这点青菜可真危险,下次进林子一定要记得穿衣服,这次是叮在你的背上肩上,要是叮在男人的那地方,我真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了。”香奈儿吃着特制的鸡肉粥,感觉极为美味,心情大好,已有兴致取笑他。
李煜心情颇好,想吓吓香奈儿:“蚂蝗只是恶心了点,不会伤人性命,我刚刚可是遇到一条十米左右的蟒蛇,脑袋比你身子还大,一口能吞下去一头牛,要是吞人的话,估计连渣子都不会剩,它不知好歹居然敢主动攻击我,被我几枪给打跑了,如果不是为了追杀它,蚂蝗也不会落到我身上。”
香奈儿惊叫道:“什么?这附近有大蟒蛇吗?噢,这真是个糟糕的消息,蟒蛇饥饿时,或者受惊时,攻击性很强,人在它们眼中和普通野兽没有区别,我们吃过早饭,就离开这里?”
“怕什么,有我在呢。”
一碗鸡肉粥,一盒牛肉罐头,再加上李煜从“背包”里取出来的榨菜,荤素搭配,极为下饭。
可是在听说附近有条主动攻击人类的大蟒蛇之后,香奈儿顿时没有了胃口,更不可能有心情挑逗李煜,倒让李煜安生一会,平静的吃下这顿早饭。
“冒雨赶路这主意可真不怎么样,或许比被老虎追赶还危险。”李煜说着,把剩下的一点粥倒给旺财,可是一抬头,顿时惊叫一声,指着刚才挂死狗的地方问道,“我们昨天打死的野狗呢?我明明挂在那里的,怎么不见了?”
“肯定是蟒蛇,蟒蛇来过这里,发现了死掉的野狗尸体。”香奈儿尖叫一声,被自己这个推论吓坏了,她的脸色比李煜还苍白,“噢,上帝啊,我们必须立即离开,难不成我们的营地就扎在蟒蛇的领地里?”(未完待续)
蚂蝗,还有几条已经钻进皮肉,打也打不掉。但是,这种情况却又不能硬拽,如果拽断了它的吸盘,就更麻烦了。不但会感染,还有可能溃烂,产生更可怕的后果。
“香奈儿,把帐篷里的硫磺粉拿来?什么?你不知道什么叫硫磺?噢,狗屎,那单词我也忘了,就在帐篷里,昨天我用过没有装进背包。噢噢噢,算了,你背包里的杀虫剂或者蚊不叮类的药水,都可以!”
李煜挺憷这种东西的,本以为大雨天进林子有雨水冲涮,山蚂蝗应该叮不上,没想到一下子叮了十多条,不知道被它们吸了多少血,太特么的恶心了。
焦急之下,好多单词都忘了怎么说,幸好香奈儿经常在野外探险,知道怎么处理这种山蚂蝗。
香奈儿手忙脚乱,从自己背包里找到一瓶蚊不叮药水,让李煜站在小竹棚里,喷在他背上的山蚂蝗身上,这药水一喷到山蚂蝗身上,这些软体虫子一阵扭曲蠕动,好像被针扎到一样,把脑袋吸盘从李煜的皮肤里退出来,啪嗒一声,落在地上,痛苦的扭动身体。
余下的几只,也是同样的情况,一遇到药水,就从李煜身上落下去,被恶心得不行的李煜大力碾压踩死。可是,最后一只小蚂蝗在肩膀处钻得很深,整个身体都快钻进去了,药水落不到它身上。
“怎么办?李,这最后一只钻得太深,喷了好多药它都不出来!”香奈儿同样惧怕这些软体虫子,不过她觉得总算能替李煜做点事情,强忍着恐惧,为它除虫,只是最后一只钻得太深,快把她急哭了。
“就剩一只了?没事,等下你用刀帮我划开皮肤!”李煜说着,又在身上检查一遍,结果又从头发里揪出来两条六七厘米长的山蚂蝗。
李煜回想一遍进林子的过程,一直都很小心,只有在遇到脆蛇的时候,跟着它钻进了灌木丛,忘了戒备周围树枝或草丛里的山蚂蝗,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被它们叮在了身上。
李煜跑回帐篷,找到硫磺粉,并取出猎刀,让香奈儿再试一下,如果硫磺粉还不起作用,就只能用刀划开皮肤,把这只不懂深浅的小蚂蝗揪出来。
可能是因为山蚂蝗吸饱了,往外退了一点,当硫磺粉撒在它身上的时候,终于感觉到痛苦,扭动着肥胖的身体,从伤口里退了出来。
落到地上之后,被李煜一脚踩得稀烂。
这经历让李煜深刻明白一个道理,有空间也不比其他人好多少,如果遇到大蟒蛇或者毒蛇,甚至这样的小软体虫子,都有可能让他饮恨收场。
接下来还要处理伤口,因为被蚂蝗叮过的伤口,血流不止,这是因为蚂蝗咬人时,会分泌出一种溶血素,使红细胞溶解,让伤口中的血液不能很快凝结,
李煜先站在大雨中淋了一下,把鲜血冲洗干净,才让香奈儿帮自己擦上碘酒,不过让香奈儿意外的是,李青云身上的伤口很快就止血了,甚至有初步结疤的感觉,这种愈合能力太让人惊讶了。
而李煜在旺财身上查检一遍,发现它们身上居然没有山蚂蝗,挺惊奇的,在雨后的草丛中,山蚂蝗成片成群的,没被叮上真是好运气,不过看到旺财的毛皮像缎子似的光滑,跑动时,连跳蚤都藏不住,就算真有山蚂蝗落在它们身上,也早晃掉了。
这一折腾,可把李煜饿坏了,把香菇切丁撒进了煮好的粥里,此时,已经不能离开锅边,就蹲在那里搅拌,怕糊底,又煮了十多分钟,香菇的味道溶进了粥里,才把香菜沫撒进去,并从火上把锅端下来。
“李,为了这点青菜可真危险,下次进林子一定要记得穿衣服,这次是叮在你的背上肩上,要是叮在男人的那地方,我真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了。”香奈儿吃着特制的鸡肉粥,感觉极为美味,心情大好,已有兴致取笑他。
李煜心情颇好,想吓吓香奈儿:“蚂蝗只是恶心了点,不会伤人性命,我刚刚可是遇到一条十米左右的蟒蛇,脑袋比你身子还大,一口能吞下去一头牛,要是吞人的话,估计连渣子都不会剩,它不知好歹居然敢主动攻击我,被我几枪给打跑了,如果不是为了追杀它,蚂蝗也不会落到我身上。”
香奈儿惊叫道:“什么?这附近有大蟒蛇吗?噢,这真是个糟糕的消息,蟒蛇饥饿时,或者受惊时,攻击性很强,人在它们眼中和普通野兽没有区别,我们吃过早饭,就离开这里?”
“怕什么,有我在呢。”
一碗鸡肉粥,一盒牛肉罐头,再加上李煜从“背包”里取出来的榨菜,荤素搭配,极为下饭。
可是在听说附近有条主动攻击人类的大蟒蛇之后,香奈儿顿时没有了胃口,更不可能有心情挑逗李煜,倒让李煜安生一会,平静的吃下这顿早饭。
“冒雨赶路这主意可真不怎么样,或许比被老虎追赶还危险。”李煜说着,把剩下的一点粥倒给旺财,可是一抬头,顿时惊叫一声,指着刚才挂死狗的地方问道,“我们昨天打死的野狗呢?我明明挂在那里的,怎么不见了?”
“肯定是蟒蛇,蟒蛇来过这里,发现了死掉的野狗尸体。”香奈儿尖叫一声,被自己这个推论吓坏了,她的脸色比李煜还苍白,“噢,上帝啊,我们必须立即离开,难不成我们的营地就扎在蟒蛇的领地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