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www.lewen6.com,成龙:还没长大就老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那时候我大概18岁,刚刚开始在香港做武术指导,天天带着8个兄弟。那时候还没有成家班,其实那几个人就算是最初的“成家班”。我记得当时的副武术指导是元奎,元彪年纪还小,在跟着一起做武行。晚上收工没事做,一群男生就一起出去玩。
在那个时代,香港一些高级交际场所里,有很多漂亮又有气质的舞小姐。
她们当中很多都有很好的修养,爱读书,有品位。她们往往受过高等教育,我们这群武行大老粗,都喜欢跟这样有学问的女孩在一起说说话,喝喝酒,很多时候还能学到东西。有句话说:“风尘之中,多是性情中人。”那时的舞小姐也代表了一个时代的风华。
有一回,也是大家结伴去玩,我们正在包厢里唱歌,当时香港的僵尸片有个有名的演员叫钟发,他过来传话给我,说外面有位小姐让我过去请她跳舞。我觉得这个要求还蛮特别的,不是要请我跳舞,而是叫我过去请她跳舞。我这个人向来无所顾忌,就走过去看一看,发现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坐在一个角落里面。走近了看,能看出脸上有一点疤痕,但她很好地用化妆盖了起来,还是很漂亮。我就请她跳舞,跳完舞之后,她约我第二天再来。
第二天,我就又去了。这次去的时候,看她身边多了很多姐妹,我一坐下来,所有人就都叫我“白衣人”。其实那时候我还蛮帅的,而且喜欢穿白色衣服。原来她已经注意我很久了,不知道我叫什么,但看我每天都爱穿白色衣服,就跟姐妹们称呼我“白衣人”。那次就变得很熟了。
这个女孩名叫Latisha。不仅漂亮,也很有文化,英文讲得特别好,我觉得她什么都懂。她曾经是学家政的,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就连吃完个鸡腿以后她都会把骨头摆得整整齐齐。她很知书达理,对别人又有礼貌,我很欣赏她。现在回忆起来,这都是40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她一个女孩子,已经有自己的房子和车子。她是当红的舞小姐,赚很多钱,很厉害。你想,40多年前,她陪人吃一顿饭是500块,去夜总会的话一天可以赚到一两千块,那时候我自己的工钱一天才几十块,做一整部片的武术指导,片酬也不过几千块。后来我常常去找她,她也越来越多时间跟我在一起,慢慢就变成像男女朋友一样。那时我还没出名,她带我见识了很多没有体验过的生活。两个人在一起感情很好。我也会把赚的钱交给她,其实只是象征性的,她比我有钱得多。
后来这件事怎么传到爸爸耳朵里,到现在我也没搞清楚。我猜他可能偷看了我的信件吧。他没有当面跟我说什么,但有时候会故意在我面前跟别的朋友讲电话,或者在跟朋友聊天时说,“谁谁跟一个舞女在一起,结果被骗光了所有的钱,很惨。千万不能跟舞女交朋友啊,她们一定会骗你的,就像不能赌牌九一样,最后就会上瘾输个倾家荡产……”这类例子他旁敲侧击举了很多个,一次又一次。
那时候我年纪不大,也不成熟,慢慢听爸爸说得多了,心里也开始担心。现在想来很幼稚,也觉得爸爸的观点是片面的,毕竟不能一竹竿打翻一船人。那时我只是个每天赚一点工钱的武指,人家已经是有房有车的红舞女,干吗要来骗我一个穷小子的钱?不过当时自从心里有了戒心,就开始瞎猜是不是有别的陷阱,这当然会影响两个人的关系。我是个守得住别人秘密,但藏不住自己心里话的人,终于有一天跟她说了实情,说爸爸反对我们在一起。
我一直记得那一幕,她没说什么,只是转身到房间,打开抽屉,把我曾经交给她的钱都拿出来,全部还给我。她是把钱一张一张夹在一个本子里,那个薄薄的本子里是我很久以来的收入。我当时心里很不是滋味,走到这一步,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两个人就这样分开了。
很多年以后,竟然在香港再遇到她。已经嫁了人,有了孩子,依旧很有气质,漂亮。我看她过得好,就安心了很多。
那时候我大概18岁,刚刚开始在香港做武术指导,天天带着8个兄弟。那时候还没有成家班,其实那几个人就算是最初的“成家班”。我记得当时的副武术指导是元奎,元彪年纪还小,在跟着一起做武行。晚上收工没事做,一群男生就一起出去玩。
在那个时代,香港一些高级交际场所里,有很多漂亮又有气质的舞小姐。
她们当中很多都有很好的修养,爱读书,有品位。她们往往受过高等教育,我们这群武行大老粗,都喜欢跟这样有学问的女孩在一起说说话,喝喝酒,很多时候还能学到东西。有句话说:“风尘之中,多是性情中人。”那时的舞小姐也代表了一个时代的风华。
有一回,也是大家结伴去玩,我们正在包厢里唱歌,当时香港的僵尸片有个有名的演员叫钟发,他过来传话给我,说外面有位小姐让我过去请她跳舞。我觉得这个要求还蛮特别的,不是要请我跳舞,而是叫我过去请她跳舞。我这个人向来无所顾忌,就走过去看一看,发现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坐在一个角落里面。走近了看,能看出脸上有一点疤痕,但她很好地用化妆盖了起来,还是很漂亮。我就请她跳舞,跳完舞之后,她约我第二天再来。
第二天,我就又去了。这次去的时候,看她身边多了很多姐妹,我一坐下来,所有人就都叫我“白衣人”。其实那时候我还蛮帅的,而且喜欢穿白色衣服。原来她已经注意我很久了,不知道我叫什么,但看我每天都爱穿白色衣服,就跟姐妹们称呼我“白衣人”。那次就变得很熟了。
这个女孩名叫Latisha。不仅漂亮,也很有文化,英文讲得特别好,我觉得她什么都懂。她曾经是学家政的,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就连吃完个鸡腿以后她都会把骨头摆得整整齐齐。她很知书达理,对别人又有礼貌,我很欣赏她。现在回忆起来,这都是40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她一个女孩子,已经有自己的房子和车子。她是当红的舞小姐,赚很多钱,很厉害。你想,40多年前,她陪人吃一顿饭是500块,去夜总会的话一天可以赚到一两千块,那时候我自己的工钱一天才几十块,做一整部片的武术指导,片酬也不过几千块。后来我常常去找她,她也越来越多时间跟我在一起,慢慢就变成像男女朋友一样。那时我还没出名,她带我见识了很多没有体验过的生活。两个人在一起感情很好。我也会把赚的钱交给她,其实只是象征性的,她比我有钱得多。
后来这件事怎么传到爸爸耳朵里,到现在我也没搞清楚。我猜他可能偷看了我的信件吧。他没有当面跟我说什么,但有时候会故意在我面前跟别的朋友讲电话,或者在跟朋友聊天时说,“谁谁跟一个舞女在一起,结果被骗光了所有的钱,很惨。千万不能跟舞女交朋友啊,她们一定会骗你的,就像不能赌牌九一样,最后就会上瘾输个倾家荡产……”这类例子他旁敲侧击举了很多个,一次又一次。
那时候我年纪不大,也不成熟,慢慢听爸爸说得多了,心里也开始担心。现在想来很幼稚,也觉得爸爸的观点是片面的,毕竟不能一竹竿打翻一船人。那时我只是个每天赚一点工钱的武指,人家已经是有房有车的红舞女,干吗要来骗我一个穷小子的钱?不过当时自从心里有了戒心,就开始瞎猜是不是有别的陷阱,这当然会影响两个人的关系。我是个守得住别人秘密,但藏不住自己心里话的人,终于有一天跟她说了实情,说爸爸反对我们在一起。
我一直记得那一幕,她没说什么,只是转身到房间,打开抽屉,把我曾经交给她的钱都拿出来,全部还给我。她是把钱一张一张夹在一个本子里,那个薄薄的本子里是我很久以来的收入。我当时心里很不是滋味,走到这一步,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两个人就这样分开了。
很多年以后,竟然在香港再遇到她。已经嫁了人,有了孩子,依旧很有气质,漂亮。我看她过得好,就安心了很多。